大坝镇湖美小学教学楼、宿舍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第二次)
大坝镇湖美小学教学楼、宿舍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第二次)
普宁市大坝镇湖美小学教学楼、宿舍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第二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宁市大坝镇湖美小学教学楼、宿舍楼工程,经普宁市发改局批准建设(普发改投 [2011]6号文),招标人为普宁市大坝镇湖美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三层框架结构教学楼二栋、宿舍楼二栋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702平方米,工程总投资约247万元
建设地点:现学校内
计划工期:210个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具有房建专业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最近三年内没有被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外来施工企业须在报名前到普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2.报名时应提供:
⑴项目经理(建造师、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应提供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⑵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⑷投标保证金及备案手续相关证明材料;
⑸以上资料须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原件报名时核查,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3.应在报名前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正缴入以下银行账号:
开户行:普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大坝信用社
开户名:普宁市大坝镇湖美村村民委员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申请人于 2011 年 11 月 3 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料到普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具体见招标工作日程安排表),地点为普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宁市大坝镇湖美村村民委员会 代理机构:深圳市招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联系人:辜先生 法定代表人或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0*****998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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