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室天府中学空调招标公告
石室天府中学空调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标题: 成都石室天府中学空调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成都石室天府中学空调采购项目
预审公告: 成都石室天府中学空调采购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高新政采招【2011】09-02 公告日期: 2011年10月27日15时36分
行政区划: 成都市-高新区 采购包个数: 1个
采 购 人: 成都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更正公告: 无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本级政府采购中心 中介机构编码:
包号:01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成都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包的描述: 空调一批
该包技术指标: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2、非生产厂家投标的需具有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有效授权;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合理可行的供货保障方案;
6、对本次采购项目中所采购的产品,应具有配送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并在四川省成都市设有常驻的售后服务机构和固定的售后服务人员;
7、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书发售方式: 现场发售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11年10月28日至2011年11月3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30-16:30
标书售价: 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标书发售地点: 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高新区管委会11楼成都高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投标区Email:
投标截止日期: 2011年11月17日10时30分
投标地点: 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高新区管委会7楼701
开标日期: 2011年11月17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 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高新区管委会7楼701
公开答疑会时间:
公开答疑会地点:
联系人/联系方式: 成都高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高新区管委会11楼
联 系 人:刘婷婷
电 话:***-********
传 真:***-********
其它内容: 成都石室天府中学空调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成都高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受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委托,拟对“成都石室天府中学空调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高新政采招【2011】09-02
二、招标项目:成都石室天府中学空调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四、本项目采购项目内容:
空调一批。
五、合格投标人条件:
1、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2、非生产厂家投标的需具有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有效授权;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合理可行的供货保障方案;
6、对本次采购项目中所采购的产品,应具有配送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并在四川省成都市设有常驻的售后服务机构和固定的售后服务人员;
7、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家数计算
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应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投标人。
七、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应准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各种证明文件的原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评标专家查证。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1年10月28日至2011年11月3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30-16:30在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高新区管委会11楼成都高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出售。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
1、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生产厂商对本项目有效授权书;
4、税务登记证;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服务机构地点证明文件(外地投标人提供)。
注:以上第1、3、4、5项需验原件,且收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第2项收一份原件。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11月17日10: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开标地点: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高新区管委会7楼701
十一、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
成都高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高新区管委会11楼
联 系 人:刘婷婷
电 话:***-********
传 真:***-********
成都高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备 注: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
1、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生产厂商对本项目有效授权书;
4、税务登记证;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服务机构地点证明文件(外地投标人提供)。
注:以上第1、3、4、5项需验原件,且收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第2项收一份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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