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救援总队2019年度水域救援装备部分包件重新 招标公告
消防救援总队2019年度水域救援装备部分包件重新 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2019年度水域救援装备采购部分包件重新招标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消防设备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3月06日13:0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3月07日09:00至2020年03月13日16: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10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14楼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3月27日09:30 | ||
开标地点 | 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19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4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雷高鸣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1-62791919-191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中国上海市中山西路22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老师 021-28955399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中国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雷高鸣 021-62791919-191 | ||
附件: |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2019年度水域救援装备采购部分包件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2019年度水域救援装备采购部分包件重新招标
项目编号:1810146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高鸣
项目联系电话:021-62791919-19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中国上海市中山西路229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 021-289553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雷高鸣 021-62791919-191
代理机构地址: 中国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件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最高投标限价 |
包件五:全垫升气垫船; | 全垫升气垫船 | 1 | 110万元 |
包件六:摩托艇 | 摩托艇 | 2 | 70万元 |
包件八:智能电动救生圈等; | 智能电动救生圈 | 5 | 118.5万元 |
智能救生衣 | 20 | ||
便携式水下助推器 | 3 | ||
包件十:水面担架等 | 水面担架 | 3 | 54.5万元 |
救援平台(充气气桥) | 2 | ||
冰上、水上救援板 | 2 | ||
快速部署救生筏 | 1 | ||
包件十一:危险警示牌等; | 危险警示牌 | 5 | 25.4895万元 |
远红外望远镜 | 4 | ||
水域救援漂浮救生绳 | 10 | ||
水域打捞浮力袋 | 5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应符合下列条件:(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2016年12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为此,投标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a)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b)财务状况报告(含报告正文全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一期由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依法享受免税的证明)以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由当地社保中心或类似机构出具的含有参保人数信息的交纳社保资金证明材料)的复印件;(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3)近三年(从2016年12月1日至今)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4)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5)投标人应有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须提供销售合同或用户证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3月07日 09:00至2020年03月13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14楼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代表前来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好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介绍信或委托书中应写明拟购招标文件的项目编号并加盖单位印章)的正本以及招标机构向其开具购买招标文件增值税发票所需的开票信息(纳税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邮购时应将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的扫描件以及招标机构向其开具购买招标文件增值税发票所需的开票信息(纳税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以邮件形式发给招标机构联系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3月2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3月2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19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投标产品的制造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1〕181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正本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正本声明函,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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