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辽河生态环境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8号)整改情况的公示
关于对辽河生态环境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8号)整改情况的公示
根据环保督察要求,按照辽源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龙山区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辽河生态环境治理专项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辽龙发〔2019〕22号)的相关规定,现对龙山区已完成整改的一项辽河生态环境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3月5日至2020年3月11日,共7天。
一、问题序号:8号
(一)反馈问题
由于辽河流域污染治理不到位,导致水环境质量持续下降。2018年1-10月份,辽河流城6个国考断面劣V类水体占比高达66.7%,东辽河河清断面水质持续恶化,氨氮平均浓度同比上升38.6%。
(二)整改目标
2020年12月底前,努力实现河流水域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恶化。
(三)整改措施
1、按照区委、区政府联合下发的《龙山区落实<吉林省辽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联合行动方案>的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在确保《龙山区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龙山区清洁水体行动计划(2016-2020年)》和《辽源市龙山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落实的基础上,深入推进改善东辽河水质专项行动,全力推进我区列入《吉林省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实施方案(2018-2035)》6个重点项目的实施。
2、继续推进“河长制”实施,实行一河一策,建立全区河长制综合信息管理体系,推动全民和全社会共同参与水污染防治工作,将改善和消除劣五类水体的目标纳入河长制工作目标。
3、结合《辽源市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制定并下发《龙山区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对全市408个入河排污口中的龙山区域内排污口进行再次确认,并完善各乡镇、社区排污口排查。建立台账。
4、按照《龙山区畜禽粪污防治设施建设以奖代补实施方案》,采取“规模必建、散户联建、适度补贴”的办法,提高畜禽粪污防治设施使用率,确保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提升生态系统功能,实现东辽河水质有效改善。
5、大力开展村屯环境卫生整治,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农村污水、农村厕所、农村秸秆等专项整治改造行动。2019年列支420万元,将农村垃圾清运、河道保洁工作承包给第三方结构,依托天楹公司垃圾焚烧厂进行垃圾处理,形成“村收集、乡转运、区处理”的常态化垃圾处理模式。
(四)完成情况
1、龙山区榆树川河等五条区级河流“一河一策”已经编制完成,区政府已经批复。
2、在龙山区十一条河流中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2018年12月10日由龙山区政府制定并下发了《龙山区河流“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清理违章建筑4处。
3、结合区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将清理范围延伸至村内无名小河小沟,2019年共清理河道内及岸边垃圾130余吨;清理小片荒21亩;直排旱厕80余个,柴草垛90个。
4、按照“河长制方案”统一要求,寿山镇、工农乡雇佣了专门的保洁队伍,形成了“村屯清收、乡镇运输、集中处理”的常态化垃圾处理模式。同时乡镇、社区组建了以村两委人员和社区网格人员为主题的65名巡查员河65名保洁员队伍,定期巡查河道,及时清理河道及沿河垃圾。2018年9月,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龙山区河道保洁以奖代补实施方案》,保洁经费每年63.26万元。
5、结合《辽源市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我区于2019年4月9日,正式制定并下发了《龙山区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全市408个入河排污口确认中,龙山区所属东辽河农村段33个。并全部建立台账。其它由龙山区监管排污口共计46处(其中城区段3处排放生活污水,已经封堵),现有43处全部建立台账。下一步继续安排乡镇社区加大督查巡查,发现直排入河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置,防止直排入河现象发生。
6、2017年和2018年,全区共为两个乡镇和一个社区273户养殖户,建畜禽化粪池及储粪间441个,共计投入以奖代补资金595.87万元。制定了畜禽养殖粪便综合利用方案,按方案有序推进。2019年争取专项资金,在散养户比较集中的四个村各建设一个畜禽养殖粪污集中式临时收储点,解决散养户粪污无处堆放问题。工程已完工并投入使用。
以上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辽源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反馈意见署联系方式)。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3月5日至2020年3月11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辽河大路68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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