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土地发展中心110kv松皋I路及II路5#~7#迁改工程甲供设备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福州市长乐区土地发展中心110kv松皋I路及II路5#~7#迁改工程甲供设备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长乐区土地发展中心
乙方:福州铭林钢塔钢构制造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82]FJGC[GK]*******-1的福州市长乐区土地发展中心110kv松皋I路及II路5#~7#迁改工程甲供设备材料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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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A030504 | 输电线路 | 输电线路 | 39 | 项 | 国内 | 118442.476 | *******.564 | 铭林钢构、固力发等 | 角钢塔、钢管杆、FXBW-110/70-3等 | 无 | ||||
合计: | *******.564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佰陆拾壹万玖仟贰佰伍拾陆元伍角陆分(¥*******.564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市松下镇;
4.3交付条件:合同签订后地脚螺栓15天内交货、其余在30天内交货。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装置出厂前, 采购人有权派人到工厂进行检验, 供货方应在装置出厂前提供出厂检验项目指标测试程序和检验方法, 供采购人参 考, 采购人可根据需要进行补充和修改。(2)、装置运抵安装现场后,采购人将与供货方共同开箱验收, 如供货方届时不派人来, 则验收结果应以采购人验收报告为最终验收结果。验收时发现短缺、破损, 采购人有权要求供货方立即补发和负责更换。(3)、装置安装、调试达到技术规范规定的指标后, 可进行安排预验收。验收规范(包括项目、指标、方式和测试仪器等)应由供货方在前一个月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人可进行修改和补充, 经双方确认后形成验收文件作为验收依据。预验收合格后, 双方签署验收协议, 装置开始试运行。(4)、装置经过二个月试运行期, 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的要求时, 可进行最终验收。在试运行期间, 由于装置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 允许供货方更换或进行修复, 但试运行期顺延二个月, 在全部达到要求时, 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文件。(5)、从最终验收完成之后的二年为保修期,期间供货方要免费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装置。在保修期内,如果系统发生故障,供货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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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25 | 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5%。 | |
2 | 55 | 货物出厂前且经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市长乐区供电公司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相关验收证明材料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5%。 | |
3 | 20 | 货物到场交付后经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市长乐区供电公司确认后支付剩余的合同款。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执行完毕。。
10、违约责任
10.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10.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10.3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10.4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陈静
签订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土地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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