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连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分局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分局建设压覆重要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连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分局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分局建设压覆重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分局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连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分局 | ||
行政区域 | 长春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3月06日15:4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3月06日08:00至2020年03月13日17: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3月31日10:00 | ||
开标地点 | 长春莲花山综合服务中心B308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60.6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贺志钢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31-84262099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连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一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于静欣184431150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110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贺志钢0431-84262099 | ||
附件: | |||
附件1 |
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连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分局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分局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
项目编号:CCDG2020Z003-C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志钢
项目联系电话:0431-842620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连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分局
地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一号
联系方式:于静欣1844311505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贺志钢0431-8426209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11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分局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CDG2020Z003-C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分局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长春市莲花山旅游度假区。
2.2项目名称: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分局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
2.3招标内容:负责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分局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东区、西区)编制工作及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通过资料收集和现场调查,合理确定压矿调查范围、与调查对象;全面调查、摸清区域内已查明的重要矿产资源种类、上表矿区、有效矿业权(采矿权、探矿权)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等规划区分布情况;分析论证各重要矿产资源上表矿区、有效矿业权和矿产资源规划区能否被压覆,并提出相关建议;依据相关建议,结合城市总体规划情况,提出合理确定城市发展方向和新增城市建设用地布局建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单位收集相关地质环境资料,现场分析确定评估范围,结合区域实际情况,进行现场踏查、资料收集、图件编绘、表格填写,最后编写《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调查报告》或《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预算金额约为:60.6万元。(东区包含0.8万元不可预算费,西区包含0.8万元不可预算费,不产生不予支付)
2.4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递交初稿并通过评审验收并提交成果完成。
2.5质量标准:符合最新国家及省市相关规范、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十七条的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近五年内独立承担过类似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或压覆矿产勘查项目,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矿产地质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
3.4不接受在投标期限内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企业和个人投标;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失信记录;投标人不得存在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投标人行贿犯罪记录(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3.5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3月06日至2020年03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北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文件或发送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进行报名。
潜在投标人需将报名材料扫描后发送至ccdg84262099@126.com邮箱(发完邮箱后,请电话0431-84262099通知代理机构),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填写报名登记表后,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报名邮箱,报名成功。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派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3月31日10:00时,地点为为长春莲花山综合服务中心B308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7、 ,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连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分局
地 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一号
联 系 人:于静欣
电 话:18443115051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楼110室
联 系 人:贺志钢
联系电话:0431-8426209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2020年03月06日
注: 本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十七条的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近五年内独立承担过类似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或压覆矿产勘查项目,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矿产地质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3.4不接受在投标期限内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企业和个人投标;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失信记录;投标人不得存在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投标人行贿犯罪记录(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5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6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3月06日 08:00至2020年03月1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3月31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3月31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莲花山综合服务中心B308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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