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城区市民活动中心装修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相城区市民活动中心装修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相城区市民活动中心装修改造项目

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相城区市民活动中心装修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苏州市相城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相审批投备[2020]3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苏州市相城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建设单位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相城区市民活动中心装修改造项目(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采莲路1708号

2.1.2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23770方米,工程造价约5562.78万元

2.1.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对现有建筑实施室内装修,涉及装修面积约2377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市民活动中心-1F-4F的改造:拆除、土建、钢结构、加固、室内装修、电气、给排水、防排烟、新风、多联机空调、消防水、消防电、弱电管线预埋、外立面改造、扶梯等工程。

2.3招标内容:

设计招标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深化设计。深化工作含:平面图、立面图、节点大样图、设计说明、造价估算以及可以表达设计的相关文字或图片资料。

施工招标内容:市民活动中心-1F-4F的改造:拆除、设计、施工一体化模式(EPC),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据图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如在施工过程中招标人不再实施某部分内容时,相应费用在结算时扣除,承包人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承包人需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等完成对项目施工管理。须委派专人确保施工各阶段的报批、评审、验收通过。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有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拟派工程总承包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资格其他条件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

3.3 申请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 3.3.1.2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近四年(2016年3月及以后)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337万元且建筑面积14262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装修施工项目或近四年(2016年3月及以后)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337万元且建筑面积14262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装修施工与设计一体化项目(质量为合格,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时间为准,时间以2016年3月至今。如为联合体投标,该业绩须为联合体牵头方单位业绩(注: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描件,投标人相关业绩必须是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提供合同备案表(或施工合同验证页面),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3.2 自2017年03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2017年03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2017年03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自2017年03月01日以来,申请人或者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需满足以下要求:

1、本工程允许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本项目联合体牵头方单位(即施工单位)企业资质应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联合体成员方(即设计单位)企业资质应具有: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3、若为联合体投标,拟选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方单位人员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 4、若为联合体投标,授权委托人须为联合体牵头方单位人员。

3.6申请人为须符合以下条件:

3.6.1投标单位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2苏州市外建筑业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或《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

3.6.3其拟派的施工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施工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施工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3.6.4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

3.7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8请各申请人投标前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施工合同备案中自查拟选派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避免中标后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因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处于锁定状态,无法办理施工合同网上备案。

3.9 严格按照《苏清办【2019】3号》文件:江苏省清欠办关于公布2019年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进行审核,在此名单内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10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开标等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3.11本项目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 2020 年 03月 06日09时00分至 2020年03月13日15时00分;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 03月17日 13 时 30 分。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本次招标公告在苏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相城区招标投标管理站 ****-********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市相城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相城区聚茂街185号 地址:苏州市平泷路1001号

邮编:邮编:

联 系 人:戴杰联 系 人:孙燕金、张占柏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20年03月0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装修改造 活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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