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分中心)高淳区城市形象展示中心布展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高淳分中心)高淳区城市形象展示中心布展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高淳分中心)高淳区城市形象展示中心布展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编号: MGC200029-01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淳区城市形象展示中心布展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南京市高淳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高行审建投[2020]100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市高淳区公共设施项目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5500万元(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高淳区城市形象展示中心布展项目(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采用网上招投标。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高淳区淳溪街道阳江路以南、科创大道以西地块。
2.1.2建设规模:对高淳区滨湖时代中心大楼负一层至三层局部进行城市形象布展及企业产品进行展示,总建筑面积约8125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4900万元(其中:设计费40万元,工程建安费用:486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25日历天。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2020年4月10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0年4月18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0年8月12日
2.1.5质量要求:装饰设计(方案设计深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本项目要求确保扬子杯,争创国优专业工程。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是在方案设计完成后进行的工程总承包招标,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深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相关报批报审手续,完成所有布展施工,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布展、装饰、电气、给排水、智能化、展陈安装、多媒体、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范围。确保项目如期开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工程总承包,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向招标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各类资料,组织及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项专业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
2.3本标段为专业工程总承包发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设计资质或者具备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 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2)施工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期内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申请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完成投标申请,并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下列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4.2本工程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地点:自2020年03月06日至2020年03月16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因系统限制,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以“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截止时间为准。发售地点: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76-1号易发五洲大厦1601室)。费用300元/份,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办法
6.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如果是联合体,则须将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原件核查)
6.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6.2.1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施工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注:如果是联合体申请人,则需提供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资质证书。(提供所有成员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6.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4项目管理机构:
(1)设计负责人: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施工负责人: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
(3)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职员。
6.5申请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9年8月至2020年1月)投标申请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上述人员如是退休人员则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但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开具的有效退休证明材料原件),如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6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
6.6.1 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7年2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4800平方米及以上布展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面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3)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4)施工业绩要求:自2017年2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4800平方米及以上布展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面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设计业绩要求:自2017年2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4800平方米及以上布展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两者缺一不可。时间、面积以合同上的时间、面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6.6.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7年2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4800平方米及以上布展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面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3)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4)施工业绩要求:自2017年2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4800平方米及以上布展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面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设计业绩要求:自2017年2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4800平方米及以上布展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两者缺一不可。时间、面积以合同上的时间、面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为同一业绩。
6.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6.8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6.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6.10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6)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7)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外,其他需要签字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
6.11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6.12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期内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6.13根据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区建筑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高政规发【2014】4号文)的要求,进入我区建筑市场的区外施工企业必须到南京市高淳区建工局建管科(局三楼,电话025-57314786)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区外施工企业需提供单项注册备案联系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注:办理单项登记手续有新要求,请提前联系。)
6.14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一)分值构成:
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0分
投标报价:70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2分
2、评分细则:
2.1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0分)
2.1.1设计说明(5分)
(1)设计方案在方案设计基础上全面深化、优化、细化。(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设计方案彰显地方特色,原创性强;布展大纲全面深入。(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3)项目设计是否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1.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0分)
(1)深化展馆功能要求。(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全面深化、优化布展设计效果。(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3)重点深化、优化重要展项(序厅、高淳之心数字沙盘等)设计方案。(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4)主要设备选型先进可靠、性价比高。(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5)展览主题与建筑的协调性。(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1.3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新展示技术与内容结合紧密、稳定成熟。(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1.4绿色设计和装配化(1分)
采用低碳环保技术和材料,营造自然、宜人环境。(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1.5设计深度(2分)
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深化的施工图深度符合图审及施工要求。(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2投标报价(70分)
2.2.1投标报价(70分)(包括设计费、工程费)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2.3.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3.2施工重点难点(2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3.3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3.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得超过100页包含封面、目录、图片、封底等所有页面),每增加一页扣0.1分,最多扣2分,扣完为止。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4项目管理机构(2分)
2.4.1设计人员配置:设计人员(不包含设计负责人)至少5人及以上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证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每少一个扣0.5分,扣完为止。以上每人只可参与一次计分,不可重复计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同时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9年8月至2020年1月)投标申请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上述人员如是退休人员则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但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开具的有效退休证明材料原件))
2.4.2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0.2分;施工员1名,具有施工员岗位证书的得0.2分;安全员1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的得0.2分;质量员1名,具有质量员岗位证书的得0.2分;材料员1名,具有材料员岗位证书的得0.2分,最多得1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同时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9年8月至2020年1月)投标申请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上述人员如是退休人员则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但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开具的有效退休证明材料原件))
注:上述各人员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两个及以上岗位。
2.5工程业绩(2分)
2.5.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自2017年2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4800平方米及以上布展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面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注: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2.5.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1分)
自2017年2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4800平方米及以上布展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面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与投标人业绩不可兼得)
注: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
(二)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得分60%以上,具体合格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设计文件得分,工程总承包报价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项目管理机构得分)进行排名,评标委员会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五名(无排名)定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设计文件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设计文件得分也相等的,以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也相等的,以报价低的排名靠前;如果报价仍相同的,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最多者排名靠前。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njzwfw.gov.cn/njggzy)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0年03月06日到2020年03月16日为止(具体时间以“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时间为准)。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0年3月6日15时17分到 2020年3月13日15时17分为止
9. 其他
9.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9.2、开标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接受招标人审查,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权。
9.3、a.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网银)。 b.投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淳分中心专用账户,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c.投标单位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户名、账号汇款并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用户平台在线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保证金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25-68505877、68505828、83727019)。
9.4、本项目最高限价:4900万元【其中设计费40万元,施工费486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做废标处理。
9.5、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6、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采用定量评审,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中的直接票决定标。
定标因素及定标办法:
9.6.1业绩(权重30%)
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7年2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4800平方米及以上布展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面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施工业绩要求:自2017年2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4800平方米及以上布展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面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设计业绩要求:自2017年2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4800平方米及以上布展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两者缺一不可。时间、面积以合同上的时间、面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排序分分别为:业绩面积≥6000平方米的排序分为5分;5700平方米≤业绩面积<6000平方米的排序分为4分; 5300平方米≤业绩面积<5700平方米的排序分为3分; 5000平方米≤业绩面积<5300平方米的排序分为2分; 4800平方米≤业绩面积<5000平方米的排序分为1分。
9.6.2企业信誉(权重30%)
2017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或其公司人员承担过的布展项目获得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的奖项(提供业绩合同和获奖证明(获奖证书或网上获奖发文公示截图或获奖通知等),时间以获奖证明时间为准,如多个证明材料时间不一致,以时间较前的为准。如奖项是公司人员获得,证明材料需反映该人员是该业绩项目的设计人员和投标申请人的在职人员,需同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9年8月至2020年1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上述人员如是退休人员则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但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开具的有效退休证明材料原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包括同一项目企业或员工获得不同奖项、企业和员工在同一个项目上获奖等)只计算一次。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排序分分别为:有5个及以上项目获奖的排序分为5分,有4个项目获奖的排序分为4分,有3个项目获奖的排序分为3分,有2个项目获奖的排序分为2分,有1个项目获奖的排序分为1分。
9.6.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汇报及答辩(权重40%)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现场汇报,现场讲解项目设计思路和施工方案。并现场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对各项疑问进行答复。
排序分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1分。
注:定标候选人得分:排序分*权重。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高淳区公共设施项目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高淳区淳溪镇丹阳湖北路16号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 025-57338565
招标代理: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76-1号易发五洲大厦1601室
联系人:万来娜
联系电话:025-86602616、1585063518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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