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车站旅游接待中心经营权招商(第二批)公告

重点车站旅游接待中心经营权招商(第二批)公告

招商公告

DXNZS-2020-002

1.招商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重点车站旅游接待中心经营权招商(第二批)。

1.2项目地点:镇雄站、毕节站、黔西站。

1.3项目规模:重点车站旅游接待中心经营权招商(第二批)。划分为3个包件,面积共约134平方米。(以上规划业态面积仅作参考,竞商人自行实地踏勘。)

2.招商依据

2.1《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资源经营开发招商实施细则》(成铁经开〔2018〕522号)

3.招商内容及范围

3.1招商内容:

重点车站旅游接待中心经营权招商(第二批)。

3.2招商范围及包件划分:

本次招商项目划分为3个包件。

1包件:旅游咨询业态(点位编号:黔西站QX-Z01),面积21平方米。 经营期限:24个月,免租装修期1个月,不含招商期。

2包件:旅游咨询业态(点位编号:镇雄站ZX-Z01),面积67平方米。 经营期限:24个月,免租装修期1个月,不含招商期。

3包件:旅游咨询业态(点位编号:毕节站BJ-Z01),面积46平方米。 经营期限:24个月,免租装修期1个月,不含招商期。

4. 竞商人资格要求

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范围应包含包件所对应的经营范围。若竞商人为加盟品牌竞商时,应有加盟品牌的授权书,授权书的期限应与包件经营期相符。

4.2 企业的注册资本及其他要求:所有业态注册资金不低于150万元人民币。

4.3 须诚信守法经营,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等不良记录,与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不存在欠缴应付款项等行为。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由竞商人提供“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照片。)

4.4 在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近三年未出现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未处于取消或暂停竞商资格状态。

4.5 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须出具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所附报表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章或专用章,财务报表中的期末累计利润(未分配利润)显示不能为亏损。(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不提供。)

4.6 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5.特别约定

5.1中商人在中商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须向招商人按经营期限内保底租金总额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经营协议。非因招商人原因, 未按招商文件要求签订相关合同,将被取消中商资格,列入招商黑名单。正式合同签订前,中商人如需临时经营,须在 向招商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后,与招商人签订临时经营协议,临时经营协议期限至正式合同签订完毕为止,协议金额按中 商价测算出的单价执行。正式合同签订后,预付款周期为:12个月。中商人需无条件按预付款周期支付费用,有争议,须先付款再协商。

5.2本次招商点位必须纳入招商人ERP商业管理系统和数据采集系统的统一管理,同时接受招商人的统一资金管控。管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商人必须在商铺所在地指定银行开设专用账户,并与招商人和指定银行签订资金管控(包括但不限于:费用扣收、支付控制)相关协议及对应授权书;中商人同意招商人查询其在指定银行开设专用账户的余额、明细信息,中商人应保证其在专用账户余额不低于约定留存资金。中商人在该承租房产经营的所有营业收入(包括但不仅限于现金、银行卡、微信和支付宝等网上支付)必须归集到该账户;中商人销售收银系统必须开放计算机接入端口,并安装指定的数据采集软件或硬件,开通互联网;数据采集和资金管控相关费用由中商人承担。中商人未按招商人要求办理ERP商业管理系统和数据采集、资金管控的,招商人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招商人,并列入招商黑名单。ERP商业管理系统和数据采集、资金管控的具体实施要求由双方与指定银行另行签订协议明确。

5.3营业收入:指中商人在该商铺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所有营业额,未经扣除任何成本费用及税款的全部收入。租金支付方式及时间:租金按月支付、年度核算,即:每月根据招商人和中商人确认的数据采集系统营业收入,按中商提成比例分成,根据资金管控协议由指定银行从专用帐户中直接清分;租赁年度末月核算全年营业收入,当营业收入提成高于保底租金时按营业提成实际收入结算;当营业收入提成低于保底租金时按保底租金结算。免租期内中商人提前经营的,按实际经营日期开始进行营业收入分成。

5.4竞商人中商后,提供的经营方案与招商文件约定业态不符或冲突的,招商人有权要求中商人将经营方案调整至与招商 文件规定的业态相符。拒绝调整的,招商人有权取消中商资格。

5.5中商人在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含免租装修期)未开业, 招商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无条件收回房产。本次招商旅游咨询业态免租装修期1个月;旅游咨询业态免租装修期1个月;旅游咨询业态免租装修期1个月。

5.6本次招商约定区域及业态并不限制中国铁路成都集团有限公司因发展需要新增设相同或相近业态的规划与实施。

5.7商业点位基础消防补强(如:消防机械排烟、防火玻璃更换、大门尺寸不符合消防规范更换、手动声光报警系统添加、 消防烟感喷淋不足增加等),由中商人二次装修报建时自行出资补强。

5.8本次招商以该点位的经营权招租,规划业态的面积仅作为经营业态和店面设计的参考,不作为核定租金的依据。

5.9商家中商后,因消防报审等原因造成开业滞后,中商人不得据此要求招商人赔偿或补偿损失等。

5.10合同期满后,中商人应向招商人交还房产,中商人交付的房产应符合正常合理使用后的状态。中商人有权拆除及取回中商人所有设施,设备之一部分或全部,但中商人不得损害或拆除与承租物不可分割的财产(设备)。

5.11本次招商的部分点位因涉及反恐防暴打围(点位情况已在明细表中进行标注),可能会对商家经营造成影响,竞商人竞商前应进行现场查勘,咨询招商单位、车站或公安等相关单位。经营期间,因反恐防暴、安保等需要,对商家经营造成影响的,经招商人核实后可对影响期进行展期调整,除此外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中商人不能据此要求招商人赔偿补偿损失等。

5.12此次招商旅游接待中心点位由中商人按招商人要求进行门店装修(含店招、基础、柜台装修)。须统一使用招商人“成铁乐游”品牌和“成铁商旅XX旅游接待中心”店招。在指定位置使用中商人品牌LOGO。中商人自行承担装饰装修费用。装饰装修方案必须经过招商人审核批准。

5.13中商人按招商人规划的各旅游项目所用柜台、广告位、面积及当班从业人员人数进行运营。各旅游项目柜台位、广告位规划位置和面积及当班从业人员人数的设定只作为参考,最终以招商人按实际情况统一调配为准。

5.14中商人严禁私设与中商项目无关的经营业态。

5.15中商人必须遵守招商人旅游经营及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服从统一管理,认真履行合同义务,严格依法经营。中商人按中商旅游项目经营范围开展经营业务,承担各自工作人员的工资、社保及办公费用,并按实际合作企业平均分摊水电费用。中商人应在当地办理营业执照,并悬挂于柜台,在开展业务时以自身名义签订各自项目的旅游合同,负责业务费用的收支。在合同存续期间,因第三方引发的投诉、争议、纠纷造成招商人责任和损失,由中商人全部承担。

6.招商方式

此次招商采用公开招商二轮竞价方式。

7.招商文件的获取

7.1请竞商人于2020年3月9日至2020年3月1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大西南铁路监理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站西桥西街305号1407室)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转账凭证复印件报名,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500元人民币(不接受现金和刷卡),售后不退。

7.2因疫情特殊情况,可以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具体办理方式电话咨询。

7.3报名联系人:张景润,联系电话:***-********,手机:********832,联系地址:成都市金牛区站西桥西街305号14楼1407室。

8.招商时间、地点

详见招商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d-rail.com)、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商人:四川成都铁路国际商旅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北二段12号

联系人:段先生

电 话:***-********

招商代理机构:成都大西南铁路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站西桥西街305号14楼1407室

邮 编:610081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邮 箱:dxnzb@163.com

开户名:成都大西南铁路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成都市沙湾支行

账 号:5100 1885 1360 5150 445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招商 经营权 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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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西南铁路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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