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宁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S128陈海公路(K18十082一K42十500)防撞护栏整治工程设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2)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5)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S128陈海公路(K18十082一K42十500)防撞护栏整治工程设计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20-1790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工程估算总投资为4059万,其中建安费3413万。陈海公路全长约66.83km,共分东、中、西三段。其中陈海公路中段(港沿公路~三双公路)现状横断面布置为双向四快+硬路肩的形式。目前陈海公路中段的波形梁防撞护栏已接近设计使用年限。其护栏板的浸塑层剥落率为35.3%,浸塑层剥落的总面积超过20%,横梁中线高度不满足养护规定值的比率为10.8%,直线段护栏顺直度不满足养护规定值的比率为4.7%。并且由于《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 D81-2017)已于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对防撞护栏的防撞性能和相关指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需对陈海公路中段的防撞护栏进行维修更换处理。本工程限价*******元人民币。 5、交付地址:业主指定 6、交付日期:施工图设计20天,施工图预算5天。 7、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03-06 16: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3-13 16: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的扫描件;(2)资质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3-06 16:30:00至2020-03-13 16: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每个工作日09:30~11:30、13:00~16:00,携带网上上传材料的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至上海市黄浦区斜土东路198号6号楼2楼207室(上海宁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方可获得领取招标文件资格。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不收取费用)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3-31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03-31 13: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斜土东路198号6号楼2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采购人确认唱标资格。(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须携带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一并出席开标会。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3)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五份),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当纸质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六、其他事项 无。 七、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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