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上海海事测绘中心声速仪 招标公告
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上海海事测绘中心声速仪 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声速仪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专用仪器仪表/测绘专用仪器 | ||
采购单位 | 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上海海事测绘中心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3月06日15:47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20年03月09日09:00至2020年03月13日16:00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因疫情影响,现以电子文件形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20年03月19日09:00至2020年03月25日09:0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上海市重庆南路310号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年03月25日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上海市徐家汇路430号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卫天博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2*****197 | ||
采购单位 | 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上海海事测绘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共青路82弄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老师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资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重庆南路310号10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卫天博 ***-******** | ||
附件: | |||
附件1 |
上海资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上海海事测绘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声速仪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声速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ZIWEN********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卫天博
项目联系电话:182*****19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上海海事测绘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共青路82弄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老师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资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卫天博 ***-********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重庆南路310号10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声速仪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ZIWEN******** 3、预算金额:声速剖面仪采购预算为人民币20.5万元,表面声速仪采购预算为人民币26万元,超过预算金额的报价无效。4、采购内容:声速剖面仪2套、表面声速仪5套,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技术要求。5、供货地点:上海市共青路82弄7号6、供货周期: 合同签订后30天内。7、报价有效期:报价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营、业务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6.5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3月25日 09: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3月09日 09:00至2020年03月1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因疫情影响,现以电子文件形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本公告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表》,填写并签字后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证件、营业执照、文件工本费汇款凭证(附开票信息)一同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weitianbo@ziwentender.com)进行验证,验证成功后以电子文件形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500.0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3月19日 09:00至2020年03月25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重庆南路310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3月25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上海市徐家汇路430号
四、其它补充事宜:
1. 本项目磋商文件工本费可采取电汇方式。磋商文件工本费采用电汇形式的,应通过潜在供应商公司名义对公转账或汇款至以下账户中,不接受个人汇款,应在汇款用途栏写明用途。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文件工本费汇款账户:
户 名:上海资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卢湾支行
账 号: ****************0049
2. 获取磋商文件所携带资料如有缺漏,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供应商的合格与否,将由磋商小组决定。
3. 应答文件应于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点,无论以何种方式递交的应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如有变动,代理机构将另行通知。
4. 应答文件递交时需与供应商须知附录1:《应答文件递交签收表》(一式两份)一同递交,本表无需装订至应答文件中,且无需随应答文件密封。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应答文件后,会将《应答文件递交签收表》签字一份返还各供应商,以作为应答文件递交成功的证明。
5. 未按本磋商公告要求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应答,采购人不予受理
6. 本公告有效期至2018年3月13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卫天博
项目联系电话:182*****197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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