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招标公告

2020年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河务局2020年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已经水利部批准。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招标人为水利部海委漳卫南运河清河河务局,代理机构为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清河局管辖卫运河清河段左岸,堤防桩号为79+710—98+600,堤防全长18.89公里,沿河有自然村15个,险工8处,险工总长5682米,到目前已达到卫运河扩大治理时的4000立方米/秒的设计标准,属国家二级一类堤防。
清河局所辖堤防堤顶宽度为8-10m,部分堤段背河有弃土,堤顶与滩地高差一般不小于6m,堤防坡比界于1:3-1:3.5之间。大部分堤防在堤顶以下临河3.5m和背河4m处均筑有戗台,其中内戗10m、外戗5m,局部堤段没有戗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近三年无违法行为记录。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有堤防维修养护经验。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0年03月06日09:00至2020年03月13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人民币3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户名: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3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清河县支行
4.3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
投标报名方式: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投标人需提供三年及以上(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前三年)完成的二级堤防及河道(险工、控导)维修养护项目的业绩和经历至少三个,以合同原件为准;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以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等材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scgszb@1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4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现场踏勘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视情况自行踏勘,踏勘过程中应做好相应防疫措施。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20日,地点:清河县运河大街39号住建局南院三楼开标室,具体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根据项目投标情况和邢台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提前3日另行通知。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水利部海委漳卫南运河清河河务局
招标人地址:清河县湘江街
联系人:姚红梅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清河县运河大街92号
邮政编码:054800
电子信箱:scgszb@163.com
联系人:黄经理
电话:****-*******
发布日期:2020年3月6日
编辑:齐征

标签: 养护 维修 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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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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