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外墙幕墙施工图设计重新招标公告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外墙幕墙施工图设计重新招标公告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外墙幕墙施工图设计(重新招标) 招标编号:安溪施招(2011)068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外墙幕墙施工图设计(重新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安发改审[2010]211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溪县小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安溪县小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外墙幕墙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外墙幕墙施工图设计(重新招标);
2.2. 建设地点:安溪县城厢镇员宅村(二环路茶都旁);
2.3. 工程建设规模:1#楼建筑占地约2233.4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7786.49平方米,层数为14层(裙楼为3层);2#楼建筑占地约1744.1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3350.64平方米,层数为12层(裙楼为2层);3#楼建筑占地约5868.6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42685.56平方米,层数为21层(裙楼为4层);4#楼建筑占地约4129.24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0228.30平方米,建筑层数:裙楼为3层,A栋14层、B栋18层;5#楼建筑占地约5725.92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2329.37平方米,建筑层数:裙楼为3层,A栋14层、B栋24层、C栋14层;6#楼建筑占地约5756.26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2439.94平方米,建筑层数:裙楼为3层,6A栋14层、6B栋24层、6C栋14层。外墙幕墙面积约10万平方米。
2.4. 招标类型:外墙幕墙施工图设计;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外墙幕墙施工图设计。
内容:外墙幕墙施工图设计[注:一、石材幕墙:
1、柱脚部位为英国棕光面,裙房部分干挂石材为皇室咖光面,主楼主要为614#石材火烧面,主楼各楼层标高部位采用614#石材光面(宽度为400)。
2、石材厚度根据国家规范选定。石材的钢销孔处不得有损坏或崩裂现象,孔径内应光滑、洁净。
二、其他类型的建筑幕墙(小部分)]。
2.6. 设计周期: 15日历天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且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必须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或在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的外来设计企业(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 投标人及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 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2006年9月1日以来(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过1个幕墙单项工程规模不小于7000平方米以上(含7000平方米)建筑幕墙工程施工图设计业绩(必须提供相关证明,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8.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叁 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电汇或银行转帐(不含汇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的17:00(北京时间)之前从投标人工商注册所在地银行的基本帐户汇到指定的银行帐户。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发售时间。2011年10月28日8:00至11月3日17:30(北京时间)。
4.2、获取方法。方法一,以不记名方式登录“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支付 100 元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方法二,到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等材料。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 www.qzzb.gov.cn)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办法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开标前一天的17:00时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本招标公告中所提供的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叁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1 年11月17日 08 时30分至 0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安溪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安溪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安溪县河滨南路))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密封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必须持身份证、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并应持本工程投标报名回执。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费最高控制价为:以安溪县财政性投资评审中心预算审核的幕墙面积7.0元/平方米。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溪县小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安溪县政府大院财政局1号楼,邮编:362400;
电话:139*****565;
联系人: 张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坪山路川益商业楼501室,邮编:362000;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小许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安溪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安溪县支行;
帐 号:****************1905 。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 (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068)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交易中心名称: 安溪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
地址:安溪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安溪县河滨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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