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县思口镇卫生院中医馆设备 招标公告
婺源县思口镇卫生院中医馆设备 招标公告
[2020-03-08]
婺源县阳光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婺源县思口镇卫生院的委托,对中医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概况:
采购编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需求 | 数量 |
WYYGCG[2020]-WX004 | 神经肌肉电刺激仪 | 详见询价通知书 | 1台 |
脑仿生电刺激仪 | 1台 | ||
艾炙排烟扇 | 1台 | ||
中频治疗仪(加推车) | 1台 | ||
神灯 | 3台 | ||
按摩床 | 5张 | ||
总预算:柒万元整(小写:70000.00元) |
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全新、原装,并符合现执行的质量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安全的货物。本项目为货物招标,项目报价包括货物、安装、运输、装卸、应缴税金、保险、人员培训、售后服务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必须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网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其他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产品制造商:生产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2)投标人为产品经销商:经营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
(3)所投产品属于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新证不需登记表);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询价通知书的获取时间地点: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20年3月9日起至3月11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到婺源县阳光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获取询价通知书(询价通知书每份100元人民币)。获取询价通知书时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三证合一证件副本、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代表身份证(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原件审阅后退回。)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2020年3月 18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五、询价地点:婺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 发布公告时间:2020年3月8日
八、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婺源县思口镇卫生院
采购人详细地址:婺源县思口镇
联系人:汪先生 电话:139*****292
代理机构名称:婺源县阳光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详细地址:婺源县紫阳镇秀水华庭五幢一单元1102室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133*****371
传真:****-*******电子函件:********9@qq.com">********9@qq.com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受理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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