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医院国家重点专科设备招标公告

第一医院国家重点专科设备招标公告

武汉市第一医院国家重点专科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武汉市第一医院国家重点专科设备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武汉创世纪招标有限公司受武汉市第一医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国家重点专科设备和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采购项目编号:CSJ-ZC-2011-047
二、 采购项目名称:武汉市第一医院国家重点专科设备项目
三、 招标内容: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台/套)
预算
(万元)
包一
持续血液净化机(进口)
1
35
包二
单泵血液透析机(进口)
6
90
包三
双泵血液透析机(进口)
5
125
包四
血管超声引导系统(进口)
1
33
包五
激光/光子治疗仪(进口)
1
110
包六
全自动皮肤组织病理图像系统(进口)
1
140
包七
半导体激光脱毛机(进口)
1
95
包八
CO2激光治疗机
1
16
包九
色素激光仪(进口)
1
63
包十
生物物理治疗仪(进口)
1
60
包十一
皮肤激光治疗仪(进口)
1
110
包十二
舌面脉信息采集体质辨识系统
1
48
包十三
耳鸣综合治疗仪
1
23
包十四
冰点渗透压
1
12

注:投标总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金额,超出预算金额为废标。总价包括项目所需设备在内的所有货物、安装、调试、校准检验验收的费用和税费、进口产品的进口代理费及清关费、运输、保险、培训、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和全部相关工作。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相关资质证件齐全、有效;
3.投标人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4.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含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5.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专项唯一授权;本项目不接受品牌相同的两个投标人同时投标;
6.投标人必须提供在湖北省内设有售后服务网点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7.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境内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
8.投标人必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产品的供应、保障能力,并在3年内无任何经济纠纷、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9.购买了本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可在2011年10月28日8:00起至2011年11月16日17:00时止(工作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拟投标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专项唯一授权函等(以上资料均需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到武汉创世纪招标有限公司登记领取招标文件,不办理邮寄。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1月17日9时整(8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开明路5号金冠大厦14楼1402室。
八、开标时间:2011年11月17日9时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九、开标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开明路5号金冠大厦14楼1402室。
十一、递交保证金:
开户名称:武汉创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武汉市体育馆支行
账号:********3736
行号:840368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武汉市第一医院
联系人:黄海
电话/传真:********
2、采购代理机构:武汉创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易菲、陈倩
电话/传真:027-********-***、 027-********-***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2号新凯大厦9楼906号
邮编:430071
武汉创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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