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昌镇(杨梓山片)防洪工程招标公告
汉昌镇(杨梓山片)防洪工程招标公告
湖南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业主的委托,对平江县汉昌镇(杨梓山片)防洪工程实施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平江县汉昌镇(杨梓山片)防洪工程已由岳发改审[2011]214号文件核准,建设资金为国投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平江县,工期暂定120天(日历天),计划投资额:约1000万元。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本次招标的主要工作内容为:雷诺护坡2.144Km,浆砌石护坡2.5Km,河道疏浚7.67Km,疏浚总方量8.98万方,堰坝改造5处(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纪守法,财务能力可靠,信誉良好;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所承建类似工程无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建造师持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注册证)、无在建工程,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单位企业负责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应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是湖南省水利网上公布的《第一批提交了诚信档案以及取得入湘施工登记证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名单》(湘水建管〔2011〕57号)范围内的企业。未列入《第一批提交了诚信档案以及取得入湘施工登记证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名单》的企业,须向湖南省水利厅补交企业诚信档案和入湘施工登记证,并由湖南省水利厅受理后开具受理证明,凭此证明企业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建造师持授权委托书于2011 年11月2日至11月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携带下列原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和拟任项目建造师资格证及本人身份证;(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5)建造师证;(6)技术负责人职称证;(7)三类人员安全考核证书的证件;(8)建造师、技术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和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证明;(9)近五年内具有2个及以上的类似业绩;(10)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等;(11)省外施工企业必须持入湘登记证(原件)。到岳阳市莱特大厦对面原水利局办公楼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同时提供以上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一份(请装订成册);
五、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江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李挺松
联系电话:135*****57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南湖大道142号(莱特大厦对面原水利局办公楼二楼)
联 系 人:谭倞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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