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基本技术装备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基本技术装备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宁夏隆德县人民检察院基本技术装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1年10月27日至2011年10月31日16:00。
开标时间: 2011年11月1日15:00,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宁夏隆德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宁夏隆德县财政局委托,就隆德县人民检察院基本技术装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方式招标采购,欢迎区内外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LDZC-2011-032
2、招标内容:Ⅰ:办公自动化设备;Ⅱ:单警通用装备。(详见招标文件)
3、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宁夏隆德县政府采购中心(县财政局办公楼二楼)。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所投标产品生产或正式代理经销资质证书;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质量标准。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财务状况、商业信誉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4)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及无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不良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凡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质证书原件(或副本)、第二标段警用装备必须提供警用装备经营许可证、安防资质证书原件(或副本)进行资格预审,资格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2011年11月1日15:00时之前;宁夏隆德县人民检察院会议室。
6、开标地点:宁夏隆德县人民检察院会议室。
7、联系地址:宁夏隆德县政府采购中心
8、联系人:卜振兴 刘 丽
9、联系电话:0954-*******
隆德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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