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太湖新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绿化养护补植 招标公告

南太湖新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绿化养护补植 招标公告


湖州南太湖新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绿化养护补植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财政审批编号:湖南太湖采[2020]72号)批准,现就湖州南太湖新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湖州南太湖新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浙华采字【2020】hzf-5002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标项

单位及数量

采购预算

养护单价最高限价

补植最高限价

I标段

1项

731万元(365.5万元/年(其中绿化面积约43.1万㎡,养护单价5元/㎡.年,补植150万元/1年))

5元/㎡

95%

Ⅱ标段

1项

540万元(270万元/年(绿化面积约43.9万㎡,养护单价5元/㎡.年,补植50.5万元/1年))

Ⅲ标段

1项

817万元(408.5万元/年(绿化面积约61.7万㎡,养护单价5元/㎡.年,补植100万元/1年))

Ⅳ标段

1项

923万元(461.5万元/年(绿化面积约67.3万㎡,养护单价5元/㎡.年,补植125万元/1年))

Ⅴ标段

1项

776万元(388万元/年(绿化面积约67.6万㎡,养护单价5元/㎡.年,补植50万元/1年))

Ⅵ标段

1项

713万元(356.5万元/年(绿化面积约46.3万㎡,养护单价5元/㎡.年,补植125万元/1年))

注:1、报价超最高限价折扣为投标无效;

2、本项目服务期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每年预算为2250万元,两年预算4500万元,根据考核情况可续签一年。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有承接园林工程施工、养护的施工企业(以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主)(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外建筑企业进浙施工备案管理手册、湖州市内外企业都须提供湖州市劳动工资支付应急保障金储存证明);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要求:具备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工作手册。(工作手册中承担的工程项目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全部核销,工作手册必须在有效期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获取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获取时间:2020年3月9日至2020年3月1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注: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网上免费获取。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或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分散采购”版块下载

2、报名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作资格审查,只负责接受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是否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3、潜在投标人需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行免费注册,成为浙江政府采购正式注册投标人。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精神,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必须完成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投标人的注册工作,经初审、终审及公示后方可正式领取中标通知书。

4、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3月31日9:00时整

七.投标地址: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2楼),具体详见二楼休息区大屏幕。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3月31日9: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在线投标响应,上传至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湖州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

3.CA锁解密时间为开标当日09:00至09:30。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或未按规定时间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开标地址: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2楼),具体详见二楼休息区大屏幕,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投标人派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等有效证明出席开标会议。

十.其他事项:

1.供货商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报名的供货商。

3. 本项目资格后审。

4.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本项目每个标段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预算价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打5折计取。结算方式及时间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当日一次性结清。

5、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投标响应,投标时须递交在线投标响应文件及纸质投标文件,并携带笔记本电脑与制作在线投标响应文件所用的CA锁。

6、鉴于当前全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式十分严峻,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提倡投标人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可不委派专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

邮寄地址:浙江省湖州市星洲国际10号楼5楼

收件人:陈思思

联系电话:158*****034

注:1)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以收件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收件人签收后将予以回执,回执单采用图片形式或扫描件形式发送给投标人。回执单仅作为投标人邮寄的包裹送达时间的依据。),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绝。投标人应充分预留邮寄所需时间。

2)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文件(不得体现投标报价内容)可装订一起,投标报价文件必须单独装订、密封。投标人将上述独立包封完整的包封袋,一并装入一个总的外包封袋中进行邮寄。邮寄时,总的外包封袋上可不注明投标单位名称,但应注明投标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投标项目名称。

3)投标人采用派专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方式的,只允许委派一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参加人员须按《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进入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开评标活动的告知书》做好相关工作,并无条件服从开标现场管理。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提供相关原件,现调整为提供原件或扫描件。采用邮寄方式的,同投标文件一同邮寄。

5)评标时如出现需要询标情况,一律采用电话询标,请各投标代表保持电话畅通。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思思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湖州市星洲国际10幢5楼

2、采购人名称:湖州南太湖新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湖州市吴兴区红丰路1516号

3、同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湖州市财政局采购监管处; 联系电话:****-*******

4、质疑函接收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

湖州南太湖新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9日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绿化养护 公用事业 湖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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