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概况:
(1)、长沙大道全长3111.32米,规划路幅宽度70米,设计车速为60km/h。设计荷载构筑物为城-A级,路面为BZZ-100,总投资额约3.8亿元。
(2)、标段划分:长沙大道(二环线—京珠高速)整治改造工程,包括道路改造部分和高架桥部分.第一标段桩号为0+000~1+400,含1355米长的高架桥(最长单跨约110米),投资额约2.5亿元,第二标段桩号为1+400~3+111,含210米长的高架桥,投资额约1.3亿元;
(3)、工程建设地点:西起二环线,东至京珠高速。
(4)、计划开工日期为2007年10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08年4月30日。标底工期为213天(日历天)(具体工期以施工合同为准)。
(5)、招标范围:道路、桥梁、排水、亮化、绿化、交通设施等。
2、投标人须知: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质量等级为合格。
(3)保修承诺: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
(4)入围方式:基本资格审查。
(5)拟用评标方法:长建发[2005]287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其中施工组织设计采用(A)办法和长建发【2006】66号文(其中中标人和项目负责人同步确定)。
(6)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申请人到湖南中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资料每套售价400元,图纸押金2000元。
3、报名须知
(1)、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信誉较好、企业经济实力雄厚、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近两年所承建的工程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且年检有效的施工企业均可申请参加投标。
(2)、一标段的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格,二标段的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含桥梁专业);壹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项目经理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第一标段项目经理须是桥梁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近两年内项目经理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中标通知书原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而且参与本次投标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不允许资质挂靠。每个投标申请人只允许报名一个标段。
(3)、投标申请人须是法人代表持法人代表证或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本人持法人代表委托书及身份证,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似工程经验、本企业在职职工社保证明等有关证明文件进行报名。 (上述所有原件证件资料复印各二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报名时间:2007年8月31日至2007年9月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
(5)、报名地点:长沙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一大道800号恒隆国际大厦四楼)
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毅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