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2020年无源波分设备_招标公告
移动2020年无源波分设备_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湖南移动2020年无源波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NYD********122),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 |||||||||||||||||||||||||||||||||||||||||||||||||||||||||||||||||||||||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湖南移动2020年无源波分设备招标项目。 1.2 招标内容
模型分项清单详见招标文件附件5。 交货期:订单签订后,卖方必须在1个月内完成设备到货。 交货地点:湖南省。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如在合同有效期内集团公布最新集中采购结果,则本合同至集团最新集中采购结果公布之日终止。 项目预算:人民币2515.96万元(不含税)。 1.3 标包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1标包,3个份额,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由3家中标人负责,中标份额如下表:
1.4 本项目不含税投资计划金额2515.96万元,并设置优惠费率不得超出100%,超出范围投标报价将予以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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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2.1 投标人近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本次招标公告之日止(按合同中买方注明时间计算)在国内的无源波分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 (1)如为单项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封面页、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盖章页)及合同所对应的发票的复印件。业绩有效时间及金额均以单项合同为准。 (2)如为框架合同业绩,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及订单对应的结算发票复印件。业绩有效时间及金额均以采购订单中注明的为准。业绩统计列表清单中不允许出现框架合同金额。 注:上述业绩发票上必须注明“彩光模块、无源光纤扩展复用器(合/分波器)系统、无源波分复用设备、无源光纤扩展器、无源光纤复用器、无源WDM、无源彩光等字样。 2.2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CWDM设备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有效期涵盖投标截止时间)的证书扫描件及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www.tenaa.com.cn 的查询页面截屏扫描件。 2.3 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1月1日至今具备相关产品检测资质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要求加盖CMA或CNAS资质标识及检测机构的专用章)扫描件,原件备查。注:所投产品是指25G彩光模块、10G彩光模块、1:6合分波器和1:12合分波器,需同时提供这四个产品的检测报告。 2.4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对于未进行“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的,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投标人为非营利法人或特别法人的,应具有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上述证件的扫描件。 2.5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截屏扫描件,或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 2.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有管理关系的公司,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相同的自然人持股股东,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关联关系等情况申报表,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人代表、股东信息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或破产清算、财产被查封、接管、扣押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自应答截止日起向前推算)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认定存在串标、骗取中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存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在最近三年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应答资格的,被认定存在串通应答、骗取中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因违反采购人《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定(修订)》须禁止合作的。 2.8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只接受设备制造商投标(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转包承诺函,格式自拟。 以上资格要求所须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03月09日18时00分至2020年03月16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http://b2b.10086.cn)进行项目报名(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注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30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线下支付(银行转账)。 注意: 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经招标人审核报名通过的投标人,请务必在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4.4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4.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招标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03月31日10时00分。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长沙市车站北路489号)1楼1号会议室准时参加。 5.4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投标人; 5.5.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 |||||||||||||||||||||||||||||||||||||||||||||||||||||||||||||||||||||||
6、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递交。 | |||||||||||||||||||||||||||||||||||||||||||||||||||||||||||||||||||||||
7、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7.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当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开标,直至投标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3 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7.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新投标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7.5 投标人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状态。 7.6 系统提供两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渠道: (1)通过浏览器访问系统进行递交; (2)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 | |||||||||||||||||||||||||||||||||||||||||||||||||||||||||||||||||||||||
8、 | |||||||||||||||||||||||||||||||||||||||||||||||||||||||||||||||||||||||
联系方式 9.1招标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车站北路489号 9.2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岳麓大道355号西城龙庭1-4栋商铺1001号 招标文件购买联系人: 鲁桂丽、周畅、廖佳珠,电话:188*****176、188*****123,邮箱:137*****162@139.com">137*****162@139.com 项目负责人:鲁桂丽、周畅、廖佳珠,电话:188*****176、188*****123,邮箱:137*****162@139.com">137*****162@139.com 项目咨询电话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9.3标书费及保证金汇款账户信息 开户名: 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金星路支行 开户银行行号:********1038 开户银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星中路355号 | |||||||||||||||||||||||||||||||||||||||||||||||||||||||||||||||||||||||
10、免责声明 我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 |||||||||||||||||||||||||||||||||||||||||||||||||||||||||||||||||||||||
11、附加项 11.1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及时完成招标文件购买确认和下载的工作。潜在投标人在系统报名通过后,须将标书费汇款凭证及公司全称、本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等信息通过邮件方式发给招标文件购买联系人并电话告知进行查收,以便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确认。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完成招标文件购买确认工作需要一定的合理时间,如潜在投标人未预留合理的购买确认时间,致使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未及时确认,最终导致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 11.2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转账支付。标书费是通过公司账户转出,则需备注:“HNWJ-********002标书费”;标书费是通过个人账户转出,则需备注:支付人所属公司简称+“HNWJ-********002标书费”。 11.3招标代理机构针对标书费只提供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开出后将发至本条款10.1条所注明的项目联系人邮箱。招标代理服务费可提供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需要提供服务费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报价分册中预先说明。 以上信息如不能及时完整提供,将无法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和下载。 |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0年3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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