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大湖垃圾填埋场地下水、地表水、大气、噪声季度监测,土壤年度监测招标项目(重新招标)询价公告
莆田市大湖垃圾填埋场地下水、地表水、大气、噪声季度监测,土壤年度监测招标项目(重新招标)询价公告
询价公告
[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莆田市生物质处理产业化管理处]委托,对下列所述服务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项目编号:PTZHX*******-1
二、项目名称:莆田市大湖垃圾填埋场地下水、地表水、大气、噪声季度监测,土壤年度监测招标项目(重新招标) ; 最高限价5.5万。
三、采购单位:莆田市生物质处理产业化管理处
四、交付时间:提供季度检测报告为: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
土壤年度检测报告为:11月底。(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五、服务对象:莆田市生物质处理产业化管理处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有) | 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应按照询价文件第四章规定提供。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投标人应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的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投标人应按照询价文件第四章规定提供。 |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询价文件第四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询价文件第四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询价文件第四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询价文件第四章规定提供。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询价文件第四章规定提供。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询价文件第四章规定提供。 |
本项目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 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
七、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 2020 年 3 月 9 日至 2020 年 3月 15 日(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0 年 3 月 16 日 14:30 ;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投标报名方式及标书费:
1、上门报名:即供应商直接到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询价文件。
2、邮寄方式报名:即投标人先将标书费和邮购费转帐或电汇至代理公司账户,再将转帐或电汇的银行回单、报名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手机、E-mail、报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传真至我司,我司再将询价文件通过快递和发电子邮件方式寄给报名人。
3、询价文件售价为100元/份(含电子文档),邮购费50元,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本文件售后不退。
九、地点安排:
1、投标报名、咨询及来往信函地点: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西路西山小区B区1058-5。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西路西山小区B区1058-5。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接收。
十、响应文件的审查:
1、响应人资格性、符合性在评标前由采购人和询价小组审查;
2、询价采购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进行检查。
3、询价采购小组会将对响应文件实质性进行审查,发生重大偏离的将被拒绝。
十一、响应报价:
1、响应报价应分单价和总价,并且只能有一个总报价,单价合计与总价不符,以单价合计为准;总价大写与小写不符,以大写为准。
十二、公示及成交通知:
1、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把询价小组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向所有响应人公示;
2、公示期1个工作日,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询价小组将书面通知中标人。
3、成交人应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收费标准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招标代理公司交纳服务费(其中包含本项目采购有跟标或增加补充而产生的采购金额)。代理服务费收取具体缴纳比例为:总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5%缴纳。
4、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由采购人支付。
十三、本次询价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一日以转帐或电汇形式交至指定账户,以款到帐户为准,不接受现金及汇票。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以公司的帐户或公司的名称缴纳,不得以投标代表个人的名称缴纳。
十四、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1、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莆田农商行行政服务中心支行,
帐号— 9040 2100 3001 0000 0192 06;
2、标书费、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
开户名--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莆田分行,
帐号—157 271 212 ;
十五、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之前,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十六、我司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评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十七、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西路西山小区B区1058-5
电子信箱:********1@qq.com
邮编:351100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139*****899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