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文教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采购气相色谱仪等实验室设备项目恢复采购活动的公告[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于国家文教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采购气相色谱仪等实验室设备项目恢复采购活动的公告[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国家文教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采购气相色谱仪等实验室设备项目恢复采购活动的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宁波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国家文教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二、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气相色谱仪等实验室设备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NBMC-********G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月17日

暂停采购活动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2月1日

六、恢复采购活动的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3月9日

七、恢复采购活动的公告有关内容及说明:

1、根据项目建设整体进度要求,经采购人单位负责人同意,现恢复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招标文件修改:原招标文件的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子包。

现修改为招标文件售价:0元/子包。

3、原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为子包一:6000元;子包二:8700元;子包三:5400元;子包四:2000元,子包五:5600元。

现修改为:投标人无需交纳投标保证金,同时删除采购文件中投标保证金相关条款。

4、恢复采购活动后的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6日14:00止,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大门(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提交方式

5.1投标人可以选择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的方式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

5.2投标文件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递交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签收。投标人应当确保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因邮寄造成投标文件的密封破损而不符合招标文件包装要求的或因邮寄延误等造成投标文件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地点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拟在2020年4月15日(含)前到件的邮寄收件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青石巷5号永煌大厦9楼;

拟在2020年4月15日之后,2020年4月16日14:00之前到件的邮寄收件地址为: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

收件人:王立挺;联系方式:****-********137*****071,投标人邮寄后应当及时告知邮件单号,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

5.3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送达方式递交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宁波健康码(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须全程佩戴口罩)将投标文件送至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大门(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在完成投标文件和人员信息登记后立即离开,不得进入开标现场。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在投标文件接收登记表格中提供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的联系方式(手机号和微信号),并确保开标期间该联系方式的畅通。

6、恢复采购活动后的开标时间为:2020年4月16日14:20(北京时间),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投标文件的开启、唱标等开标活动全程录音录像,同时开启微信群视频语音通话方式邀请所有投标人参与开标过程。

开标过程:(1)检查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2)开启投标文件密封包装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资格及技术商务文件;(3)资格及技术商务文件评审结束后,在开标室宣读评审结果;(4)开启资格及技术商务文件合格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并进行唱标;(5)报价文件评审结束后,在开标室宣布评审结果。

7、本项目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54@qq.com)和传真(****-********)进行收发。

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

8、本项目开标及评审过程,所有工作人员及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工具,评标室内所有人员座位间距保持安全距离,评审过程开窗通风。

9、采购文件中与上述内容有冲突的,均以本次重新启动采购活动公告为准。

10、肺炎防疫期间,请投标人遵守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文教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联系人:马主任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宁海县兴海北路600号3号楼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立挺、金生华

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青石巷5号永煌大厦9楼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218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开评标注意事项

1、招标代理在指定地点接收书面投标文件并核对登记,投标人需提供二维码加入微直播群以及微信群。

2、投标截止时间止,将投标文件统一放置收纳箱内通过电梯直接运至开标区,待开标时间到后,按招标文件开启顺序拆封投标文件。

3、整个开标过程将通过微直播形式对投标人开放,开标各环节相应内容将在微信群内进行发布,投标人应当密切关注群内动态。

4、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告知相关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工作完成后应立即离开,无故不得在现场逗留。

5、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诚招 宁波 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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