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致地·昭华府建设项目二期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湘潭市—致地·昭华府建设项目二期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0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致地·昭华府建设项目二期已于2018年12月28日在湖南省湘潭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代码为2018-430352-70-03-040368。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湘潭致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二期工程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致地·昭华府建设项目二期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项目位置:湘潭市九华经济开发区开源路1号。
2.3资金来源:自筹
2.4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108.93亩,拟分期建设,总建筑面积约27万平方米,二期一标段拟建14#栋沿街商业及周边园林景观、室外附属、Q~Z轴交1~6轴地下室,建筑面积约 3481.94 平方米,其中,14#栋沿街商业建筑面积约2493.94平方米,Q~Z轴交1~6轴地下室建筑面积约 988 平方米,工程造价约1800万元人民币。
2.5招标范围:
2.5.1.设计范围:致地·昭华府项目二期一标段施工图设计、装配式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服务。
2.5.2.施工范围:致地·昭华府项目二期一标段建安工程、室外园林景观工程、室外管网、门窗、消防等配套项目的施工。
2.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完成之日起 240 日历天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8保修要求:工程质量保修按国务院令第279号及建设部80号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所有成员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中介服务证或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3.2.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2.2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含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
3.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共同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办理投标相关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4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正式职工,项目负责人担任过1740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职称;
3.5 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6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湖南省建设厅“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自行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配备(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3.7 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均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8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1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企业,在处罚期内。
3.8.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湖南和信用湘潭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3.8.3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于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承诺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按照湘建监督【2017】76号文规定,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根据湘建监督【2018】244号文件,本项目投标担保采用承诺形式(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五、投标保证金)。
6.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2020年3月9日~2020年4月8日09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4月8日9时00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9.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设计成果的补偿标准见前附表。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湘潭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电话:****-********
11. 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与招标方联系。
招标人:湘潭致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颜小姐电话:****-********
代理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赞电话:****-********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三建兴城大厦10楼
温馨提示: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来潭返潭投标人代表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度的人员进行劝返,严禁进场。如遇可疑症状者及时报告防预部门处置。
3、有下列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2)外来潭返潭人员没有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6、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查看附件:
********65">致地·昭华府建设项目二期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zip
********p09g.zip">二期一标初步设计(14#栋、Q~Z轴交1~6轴地下室).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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