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沙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安沙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安沙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项目 进行招标,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招标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安沙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项目
2、采购项目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元) |
1 | 安沙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 | 1 | 200000.00 (具体详见清单) |
具体见后附清单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符合本次采购的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条件。
2.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供应商注册资本必须在100万以上;
2.3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2.4供应商需具有了与本次采购相应的资质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及承诺函》原件,见附件2-1、2-2、2-3、附件3;
2、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并加盖公章即可;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公司社保缴费证明;
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和法人及委托代理人个人缴纳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6、保证金转账凭证;
7、参与投标时需要带上公司公章;
8、其他说明: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是彩色复印件,复印件清晰,原件备查。
四、标书的制作及递交
1、按本公告第三条规定“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提交的证明材料及报价函、承诺函应胶装成册,授权代表或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需加盖单位公章。本项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若副本与正本有异,以正本为准。
2、依据采购人编制的清单格式,各供应商自行报价并出具清单(即附件1),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公章、骑缝章,无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逐页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投标文件,本项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若副本与正本有异,以正本为准。
3、投标文件需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封套上须写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全称、投标人的地址 ,(项目名称和标段)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在规定时间递交招标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投标人文件。
4、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县安沙镇政府计生楼三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镇评标小组将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报镇招标领导小组,镇招标领导小组依据投标单位税金缴纳情况、与安沙镇政府以往合作的项目执行情况、企业业绩、企业信誉、注册资金等确定三家入围企业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
六、评标办法
综合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定即:采购人依据供应商与安沙镇政府以往合作的项目执行情况、企业业绩、企业信誉、注册资本金、投标报价等确定中标候选人。
七、投标保证金:
各参与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将投标保证金贰万元(预算50万以下填贰万元,50以上填伍万元)元,汇入户名:长沙县财政局往来资金清算专户 ,账号:****************8012-212001,开户行: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星沙支行,备注栏填写安沙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项目投标保证金,未备注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八、其他
若供应商的报价达不到招标人的要求,招标人有权指定性降价,若供应商不认同招标人的指定性降价则本次招标作废,将发布延期公告,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安沙镇人民政府。
九、时间的确认
(1)公告期限:2020年3月10日 9时00分至2020年 3月 15日17时00分止;
(2)报名时间为: 2020年3月10日至2020年3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5:00;
(3)2020年 3月16日上午9:30,镇评标小组通知镇招标领导小组确认三家供应商参与投标;
(4)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年3月16日14时30分,地点:安沙镇三资平台办公室,各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执有效二代身份证参加开标会,未尽事宜以补充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安沙镇人民政府联 系 人:祖卓
电话:159*****168 地 址:长沙县安沙镇南路一号
安沙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0日
标签: 规划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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