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将按照青建管字200810号文件,从报名合格的企业中选取投标人,并于2011年11月8日17:00时前通知选中的企业,凡未被选中的企业不再另行通知。被选中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索取招标文件,勘察施工现场。凡不按时参加的,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
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请于2011年11月1日9时至2011年11月7日16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到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城路195号,联系电话:
********)报名,落选单位按通知时间取回有关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外地企业入青信用登记证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适用于外地入青企业);
3、承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及身份证复印件,若职称证上无专业,需携带园林绿化专业的毕业证;
4、注册地在城阳区以外企业,需已在城阳区设立分支机构,并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
5、企业上三年度完成同类工程项目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工程竣工验收等资料原件;
6、投标的项目负责人上三年度完成同类工程项目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工程竣工验收等资料原件;
7、投标项目负责人上两年度获省级(含副省级)获奖证书原件、授予优秀项目经理称号的正式文件原件(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优秀项目经理,还应提供国家建设部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其评选优秀项目经理资格的证明文件及企业注册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评选推荐证明材料);
8、企业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9、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以上1、2、3、4、9条全部要求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第5、6、7、8条作为资格预审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