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66千伏供电线路改造工程
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66千伏供电线路改造工程
招 标 公 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DLZB2007-23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 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的 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66千伏供电线路改造工程,已由 有关部门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招标范围: 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66千伏供电改造工程施工;
资金来源:自筹;
工程规模:约2千米;
2.2工程建设地点为: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后市场服务区;
2.3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 2007 年 8 月 20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07 年 10 月 30 日,工期 72 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同时须具有履行本次招标项目合同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5、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或个人,不准参加投标。
6、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7、投标申请人可从长春德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厦1805室)处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 2007 年 7 月26 日至 2007年 7 月 30 日,每天上午 8 时 30分至 11 时,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时,需持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吉林省政务大厅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投标备案通知单》方可参加投标。
8、招标文件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售,售后不退。
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7年 8 月 16 时14时,提交到 长春市一汽四环大厦4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长春市一汽四环大厦4楼会议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 标 人: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公章)
办公地址: 长春市东风南街777号
联系电话: ******** 联 系 人: 孙 力
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德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办公地址: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厦1805室
联系电话: ******** 联 系 人: 李明刚
日期: 2007 年 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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