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教学设备招标公告

专用教学设备招标公告



专用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编号:2011-55号













楚雄州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第一部份 投标邀请函
1、根据采购单位购买专用教学设备的采购申请,经财政局批复同意,我中心决定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并有此项供货及安装能力的厂、商参加投标。
2、有意合作的厂、商请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内容,并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并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3、投标方的法人代表或代理人(代理人必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和相关资料,按投标方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开标仪式。
4、投标时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壹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汇款复印件附在报价表后,原已交纳过保证金未退的投标单位无须再汇)。
收款单位:楚雄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楚雄州工商银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帐 号:****************606
1)汇款证明复印件和退款信息附在报价表后,退款信息包括:公司名称、开户银行、账号;
2)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未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于定标后按投标方提供的退款信息无息退还;
4)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
5)开标后投标方不得要求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凡参加投标的厂、商,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参加投标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第二部份 投标方须知
1、投标项目:专用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对投标人的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设备的国内制造商或供应商。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或不良记录。
6)投标人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原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7)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投标书基本要求
1)商务部分文件:
(1)投标一览表;
(2)投标函;
(3)投标报价一览表;
(4)商务条款偏离表;
(5)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6)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证件;。
(7)投标设备质量保证书、设备使用说明书或技术手册;
(8)企业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②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③制造商直接授权证明文件原件;
④产品鉴定证书、技术引进证明文件复印件;
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技术部分文件
(1)技术规格偏离表;
(2)设备性能说明;
(3)质量保证措施;
(4)详细交货资料清单;
(5)其他声明:
①售后服务承诺;
②质保期满后维保服务;
③人员培训计划;
④优惠声明。
5、《投标报价表》应加盖公章并有法人代表签字,投标文件应密封盖章,文字清晰,数字准确,印鉴齐全,名称统一,准时送达,并参加公开唱标。
6、招标人有权在正式开标前,根据需要修改本招标文件条款,并向所有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修改后的最终稿将作为合同附件。
7、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在合同签订生效后,将作为合同补充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招标人保留任何时候对本文件的解释权。
9、业务联系电话:
楚雄州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传真) ****-*******
10、投标报价请分项报价并报总价,报价中应包含成本费、包装、运输、保险、装卸、安装调试、检验(包括商检、技术监督局检验)、技术服务、税金等的一切费用;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可更改的报价。
1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12、质保期限:根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承诺,在签订合同时进入合同,成为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质保期内免费更换或维修,保证24小时内随时响应。
13、合同订立及交货期:投标人须在中标后及时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14、付款方式:不付预付款,待所有货物交付完毕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15、投标报到及投递投标书时间及地点:2011年11月21日上午9时前,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市灵秀路321号)。
16、开标时间及地点:2011年11月21日上午9时,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市灵秀路321号)。
17、投标文件1式3份,请注明正、副本,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要求密封包装,并在拆缝处加盖印章或签名密封。无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18、有以下问题之一者,认定投标文件无效,作废标处理:
1)投标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不提供或提供不全所须的证明材料;
3)在投标文件中未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产品的合格证明、报价、售后服务承诺等实质性内容的。


第三部分 招标项目及技术参数
序号 项目名称 技术要求 数量
1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 附件一.doc 一批
2 植物生物学全电动研究级荧光显微镜实验室设备 附件二.doc
一批
3 显微镜互动实验室设备 附件三.doc
一批
4 生物化学、植物组织培养及微生物实验室仪器设备 附件四.doc 一批
5 葡萄酒品尝学、工艺学及基础实验室仪器设备 附件五.doc 一批
6 专用实验室台、柜、架、凳项目 附件六.doc 一批


第四部分 评标和定标
1、评标原则和办法:评标小组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根据投标方的投标报价、产品性能和售后服务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定,按性价比最优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2、不保证低价者一定中标。
3、招标方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
4、本次招标过程由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进行现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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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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