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高炉检修煤气、空气预热器(第二次)招标公告

8#高炉检修煤气、空气预热器(第二次)招标公告

新钢公司8#高炉检修煤气、空气预热器招标公告(第二次)
新钢公司根据自身管理的需要,依据有关法例法规,就自筹资金组织实施的8#高炉检修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自行组织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因技术指标调整,重新公告,欢迎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竞争。
一、招标内容:
1、招标编号:XGGLJX(8#)-16
2、货物名称、数量:
煤气、空气预热器 1套
拟将现有预热器系统更换,要求安装在现有预热器平台上,利用热风炉废气余热预热烧热风炉的煤气和助燃空气,由1台煤气预热器、1台空气预热器组成1套热风炉废气余热回收装置。换热元件采用热管。
3、主要性能要求:略(详见附件:点击查看)
具体的技术要求、供货范围将在《招标文件》中详述。
4、交货时间:2011年12月31日前,或按需方通知。
5、交货地点: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现场。
二、投标人资格基本要求:
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生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属国家强制认证或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或特种货物,须取得相应生产制造资质和产品认证书,产品通过了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有大型高炉热风炉系统良好业绩,未发生严重质量事故。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厂家的投标,不接受生产厂家的贸易商、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对属于同一企业集团的投标申请单位只接受一家参与投标。其他条件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才能进入评标。
三、报名方式及相关事项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 2011年10月31日至2011年11月4日(不含法定节假日),每天8:30-17:00。
2、报名方式:可传真报名或派人至招标单位现场,报名时须提交投标货物名称、单位名称、被授权人、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和电子信箱等信息。
3、报名时应提交的主要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年检章要清楚,经营范围应与所投货物对应,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及复印属实字样章)。②要求清晰反映企业法人年检情况记录和经营范围。③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④与本次招标货物一致的国内大型高炉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三家(合同复印件)。⑤质量体系认证书。⑥国家强制认证或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或特种设备,须提供有效的、可供查询的生产、制造许可证复印件。
4、购买招标文件:投标申请人的报名被接受后,即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投标申请人提供的电子邮箱。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方可进入评标环节。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若有变动,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时间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开标地点: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设备材料部招标大楼一楼会议室(设材部大院东向第二栋楼)。
四、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设备材料部。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套(电子版),文件售后不退。
五、其他
招标单位: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设备材料部招标业务中心
地 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冶金路1号
邮 编:338001
联 系 人:刘先生 付女士
联系电话:****-******* *******
传 真:****-*******
电子信箱:xgzhaobiao@163.com
开 户 名: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设备材料部
开 户 行:江西省新余市工行新钢支行
账 号:150*****09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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