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研发中心和营销中心建设招标公告

技术研发中心和营销中心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和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该项目的地质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和营销中心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9,465平方米、建筑控制线内面积为24,584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12层。

2.2招标内容及范围:建筑用地的地质详勘,出具地质勘察报告,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

2.3工程地点: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大街与东环城路交汇处。

2.4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2.5 勘察工期:签订合同后15天(日历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的岩土工程师资质;

3.3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相应能力;

3.4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5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1月1日至2011年11月 7 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6楼出售招标文件窗口(长春市贵阳街287号)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收取费用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1年 11月23日9点00分整。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二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志勇 电话:150*****986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春城大街3231号诺亚商务酒店906室

联系人:陈洪彦 孙新玉 电话:****-******** 158*****00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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