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地铁4号线工程一期工程的招标公告

无锡地铁4号线工程一期工程的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无锡地铁4号线工程一期工程(项目名称)无锡地铁清分系统接口及支付平台工程项目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地铁4号线工程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国家发改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无锡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规划建设2013-2018的批复的通知》的通知锡发改基础[201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无锡

工程规模:无锡地铁清分系统接口及支付平台工程包括新增互联网票务平台、车站终端设备(包括自动售票机、自动检票机、半自动售票机等)改造、测试系统改造及《无锡地铁AFC系统线网标准》完善等。(轨道交通工程),具体包括:(轨道交通区间智能化工程)

工期:336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3600万元

招标范围:无锡地铁清分系统接口及支付平台工程包括新增互联网票务平台、车站终端设备(包括自动售票机、自动检票机、半自动售票机等)改造、测试系统改造及《无锡地铁AFC系统线网标准》完善等。(轨道交通工程),具体包括:(轨道交通区间智能化工程)

标段划分:1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提供经过审计的2016年、2017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
3.3投标人须通过CMMI/CMM3级及以上认证。

财务要求:2016至2018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3.4投标人须具有投标截止日前五年期间(2015年03月10日—2020年03月10日):至少1个已完工且正常运行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的移动支付平台系统的应用业绩和至少1个已完工且正常运行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的清分系统的应用业绩。
备注:①须提供合同(仅需提供相关部分及签章页)+验收报告或合同(仅需提供相关部分及签章页)+用户证明;②合同、验收报告(或用户证明)原件材料必需进行诚信库线上系统备案,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业绩相关材料未办妥入库手续的,资格审查按不通过处理。③用户证明或验收报告须体现投入使用时间为准,用户证明须合同签署单位出具;④业绩时间以用户证明或验收报告中体现的投入使用时间为准。

信誉要求: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a)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被取消,资产被管理、冻结、破产状态。
3.9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10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2)3.6项目负责人(或总监)资格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五年期间(2015年03月10日—2020年03月10日),具有至少1项国内地铁移动支付平台(或项目中包含地铁移动支付平台)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本项目为非施工项目,对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项目不做任何要求,以下“(3)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适用;

(3)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不提供联合体;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3月10日19:30时至2020年03月31日9:30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5.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0元(≤250元),售后不退。

4.2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3月31日9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清扬路228号地铁大厦地址:南京市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27楼
邮编:邮编:
联系人:周工联系人:陈杰,孙贺然
电话:电话:152*****040,157*****396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chenjie@jocite.com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相关附件
招标信用承诺书.pdf
招标正文.pdf
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退说明.pdf
评标办法(已签章).pdf

标签: 地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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