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招标公告

2011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招标公告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受首都医科大学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首都医科大学2011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TXY-2011-H10175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人名称:首都医科大学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10号
采购人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07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小姐
(电话)********
传真)********
4. 采购用途:教学科研
5. 采购明细:

包号

主要设备名称

数量

分包控制金额(人民币:万元)

所属项目及编号

所属项目总金额(人民币:万元)

是否允许接受进口

zt11-06-1

图像工作站等设备采购

1批

52.0700

XM-****************003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消化及影像医学创新平台建设

250.0000

zt11-06-2

眼科超声生物显微镜、体能分析仪设备采购

1批

33.4000

XM-****************004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医学基础学科创新平台建设

200.0000

zt11-06-3

多冲压片机冲头等设备采购

1批

34.8000

XM-****************005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中医药学院教学实验平台建设

250.0000

zt11-06-5

假肢矫形器长轴打磨机等设备采购

1批

60.8500

XM-****************006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假肢矫形工程专业

300.0000

zt11-06-6

便携式步态分析仪等设备采购

1批

51.3330

XM-****************006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假肢矫形工程专业

300.0000


6. 简要技术要求:满足实验室使用需求。
7.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 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3)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5)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
6)投标人如为经销商的,所提供的投标产品单台或批量金额大于人民币5万元的,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7)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则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投标产品有注册要求的,投标人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8.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仅限开标前3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入账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加盖本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开标前3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行编写无效);
6)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个月内有效,如有“复印、涂改无效”等字样投标人提供复印件无效)加盖本单位公章。
9.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10月14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
10.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东三环劲松桥向东500米路北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07室)
11.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200元,如需电子版表格,需要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及电子版售后不退,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100 元。
12.投标时间:2011 年11月4日上午8:00—9:00 (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3.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1年11月4日上午9:00整 (北京时间)。
14.开标时间:2011年11月4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5.投标、开标地点: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1115开标室;
16.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投标报价(30分)、技术性能(40分)、相关业绩(10分)、综合商务(10分)、政策法规(6)、投标文件(4分)
17.投标说明:
1)根据财库[2007]119号及京财采购[2008]621号文精神,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详见招标文件。(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投标人须对所投分包内全部货物进行投标,不得拆开分包投标。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2011-10-1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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