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群众艺术馆暨文化广场项目景观设计谈判公告
吕梁市群众艺术馆暨文化广场项目景观设计谈判公告
吕梁市群众艺术馆暨文化广场项目景观设计谈判公告
山西昊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吕梁市文化和旅游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吕梁市群众艺术馆暨文化广场项目景观设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吕梁市群众艺术馆暨文化广场项目景观设计
二、项目编号:ZHJFW********2
三、采购内容:
1、本次采购内容共一包,预算金额为628500元,报价人可以对其进行报价,所报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2、采购需求:吕梁市群众艺术馆暨文化广场项目景观设计,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注: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3、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4、服务地点:吕梁市群众艺术馆暨文化广场。
四、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备建筑行业建筑设计甲级资质,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开户许可证;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有重大税收等违规处罚记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情况、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cr/list)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打印件;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5、报价人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
6、企业及相关项目负责人资质;
7、2018或2019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如果公司成立不足一年,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8、报价截止日期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
9、报价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缴纳社保金凭证。
注: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上述资料(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所需资料)的原件及胶装成册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谈判文件发售
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3月11日至2020年3月13日。(北京时间8﹕3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吕梁市离石区新世纪大酒店7027室;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
七、谈判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报价截止时间):2020年3月17日9时00分;
谈判地点:吕梁市离石区新世纪大酒店7060开标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报价地点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八、发布谈判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吕梁市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人:牛先生
联系电话:158*****008
采购代理:山西昊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新世纪大酒店7027室
联系人:车女士、李女士
联系电话:****-*******
山西昊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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