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商务局电商农产品标准化及溯源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线上电子招投标)[淳安千岛湖明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淳安县商务局电商农产品标准化及溯源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线上电子招投标)[淳安千岛湖明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淳安千岛湖明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分散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淳安县商务局的委托,就“淳安县商务局电商农产品标准化及溯源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AMR[2020]15号
二、项目名称:淳安县商务局电商农产品标准化及溯源服务采购项目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90万元。以上为最高预算金额,具体以实际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计算结果为准,但最高不超过中标人自身报价。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六、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 | 简要要求 | 预算金额 | 资金来源 |
1 | 制定淳安县网络流通农产品质量标准;综合运用条码识别、二维码等多种网络技术,建立产品认证和防伪标识系统;建设5个以上电商农产品溯源示范企业(合作社、基地)。 | 90万元 |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专项资金 |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特定资格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采购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不接受现场或其他形式报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时间期限:2020年3月11日至2020年3月31日;
3、地点:
(1)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2)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浙江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http://zfcg.czt.zj.gov.cn/bs_other/2018-03-30/12002.html)。
4、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5、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6、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注:1)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2)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
九、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4月1日上午9时30分。
十、投标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十一、开标时间:2020年4月1日上午9时30分。
十二、开标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十三、投标保证金:无
十四、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线上投标 ,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自行在单位完成传输、解密等事宜)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投标文件启用顺序和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如果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出现故障后,须在30分钟内自行上传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十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监管部门:
1、采购人:淳安县商务局;联系方式:联系人周姁妍(项目经办人),****-********(电话)。质疑联系人:方兴;****-********(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淳安千岛湖明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联系人汪靖,****-********(电话),****-********(传真)。质疑联系人:徐建平;****-********(电话)。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淳安县财政局;联系方式:联系人方建宏, ****-********(电话)。
十六、其他事项:
1、公告发布范围: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2、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3、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文件 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的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为正式注册供应商。
4、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含数据电文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质疑受理地点:淳安千岛湖明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28室],联系人:徐建平;联系电话:****-********。
采购人质疑受理人:方兴;联系电话:****-********。
投诉受理地点:淳安县财政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95号],联系人:方建宏;联系电话:****-********。
附件信息:
********7/20203/f3fa60b3-7b30-4b0b-8f0c-776f89850c74">CAMR[2020]15号:淳安县商务局电商农产品标准化及溯源服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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