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校园软件项目需求公示

智慧校园软件项目需求公示

( 智慧校园软件项目 )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智慧校园软件项目

采购类型

服务类

采购人名称

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财政预算限额(元)

24,133,100.00

项目背景


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公办中外合作大学,由北京理工大学与莫斯科国立罗蒙诺索夫大学合作设立、深圳市投资建设的非盈利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国内第一所引进俄罗斯优质教育资源的中外合作大学,以建设独具特色的综合性、国际化的世界一流大学为目标,致力于开展精英教育和高水平研究,服务“一带一路”倡议、中俄两国战略合作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学校于2019年7月搬迁至深圳市龙岗区永久校区。
本项目即为学校搬迁至永久校区后,为满足学校核心管理业务及后续信息化发展所需,所建设的一系列信息化项目之一。通过本项目建设覆盖学校核心教学(本科教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学生管理、人事管理)、服务(各类公共服务)的多个信息化系统,为学校在教学管理、业务管理、信息服务等方面的业务完善、优化、提升提供支撑,方便信息共享,为教学、管理、校园服务等提供安全、高效的流程信息化综合解决方案,提高学校核心竞争力;
项目建设内容包含两大部分,多个分子系统,其中包括:数据集成服务平台2、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应用集成平台2、流程引擎平台、一站式服务中心、学工事务管理、人力资源综合管理、教务管理(含本科教务教学管理及研究生教务教学管理)、实验室管理等。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服务类清单

序号采购计划编号 需求内容 数量单位备注财政预算限额(元)
1********9999智慧校园软件项目1.0项目具体需求详见附件2.41331E7

具体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

商务需求


(一)★项目进度要求
因本项目分项系统之间有严密关联关系,故各分项系统采用分项进度控制要求,项目各分项系统的需求梳理、建设进度及完成时间由中标方进场后与采购人各业务部门在需求梳理阶段重新明确,但总体建设时间不得超过下述进度要求。投标人须针对“项目进度要求”提供承诺函。
1. 项目总体建设进度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900个日历日内,按合同和招标文件约定的要求和标准进行交付,完成项目所有系统功能模块的安装、调试、试运行及验收。
2. 标准系统试用要求:
鉴于采购人为新建高校,大量业务尚未使用信息系统,部份业务流程尚在优化完善,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日内,在采购人提供的硬件环境满足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完成“智慧校园管理支撑平台2”及“智慧校园应用系统软件”中“学工事务管理、人力资源综合管理、教务管理(含研究生教务管理)”的标准系统(或原型系统)的本地部署,标准系统(或原型系统)必须是采购人相关业务部门能使用的真实系统,并协助采购人导入使用所需的必要数据,便于采购人部份业务尽快使用信息系统,并基于标准系统(或原型系统)梳理、完善、明确相关业务流程。
3. 分项进度要求:
1) 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中标人须完成“智慧校园管理支撑平台2”部分的采购人业务需求梳理;完成需求梳理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该部分内容用户需求书的编写与审核确认;完成需求确认后200个日历日内达到该部分上线试运行条件,试运行最低不少于60个日历日。
2)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中标人须完成“智慧校园应用系统软件”中“一站式服务中心”和“学工事务管理”两个分项系统的采购人业务需求梳理;完成需求梳理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该部分内容用户需求书的编写与审核确认;完成需求确认后300个日历日内达到该部分上线试运行条件,试运行最低不少于120个日历日。
3) 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日内,中标人须完成“教务管理(含研究生教务管理)”的采购人业务需求梳理;完成需求梳理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该部分内容用户需求书的编写与审核确认;完成需求确认后120日历日内完成业务需求中重点内容建设(重点内容由采购人与中标人根据用户需求书共同商议划定)达到上线试运行条件;完成需求确认后250日历日内完成其余业务需求并达到上线试运行条件,试运行最低不少于120日历日。
4) 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中标人须完成本项目其它分项系统的采购人业务需求梳理;完成需求梳理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该部分内容用户需求书的编写与审核确认;完成需求确认后600个日历日内达到该部分上线试运行条件,试运行最低不少于120个日历日。
4. 需求梳理审查: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对本项目相关各项业务进行需求梳理,在“分项进度要求”所要求的时间内完成相应的业务需求梳理及用户需求书的编写与审核确认。所有需求梳理及用户需求书的编写与审核确认完成后,在20个日历日内完成该项目的总体详细设计实施方案,由采购人依据招标需求、中标人投标文件对总体详细设计实施方案进行评审,评审不通过的,中标人须在15个日历日内重新提交总体详细设计实施方案,如第二次仍不通过,则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并保留向中标人索赔权力。
5. 因采购人为新建高校,且办学特点极具特色,为了应对采购人组织架构及业务流程持续完善优化的客观情况,确保本项目各系统满足采购人实际使用要求,投标人须满足需求调整变化要求:
1) 项目需求梳理过程中若采购人的实际业务需求发生变化,在各分系统功能模块不增加的前提下,合理变更的需求不再单独增加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由变更导致的需求梳理时间及建设时间延长,不属建设超期。
2) 项目建设过程中若采购人的实际业务需求发生变化,且各分系统功能模块不增加的情况下,合理变更的需求不再单独增加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由变更导致的需求梳理时间及建设时间延长,不属建设超期。
3) 项目验收完毕,项目第一年维保服务期间若采购人的实际业务需求发生变化的,如需求变化涉及模块在建设期内未做个性化二开订制的,或仅涉及模块内部流程调整的,不再单独增加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 项目建设过程中及项目第一年维保服务期间,涉及的需求变更、模块置换,所产生的实施工作量及开发工作量变化,原则上由采购人在相应模块发改批复金额(或工作量)限额内进行评估置换,不再单独增加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对超出相应模块发改批复金额(或工作量)限额外的部份,由双方另行约定超出部分的处理方式,中标人不得以超出限额拒绝提供需求变更或模块置换。
工作量及开发量的评估确认,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参考软件开发相关概算标准及深圳市政府软件开发工作量造价相关标准协商执行。对难以评估或协商不一致的,由采购人邀请同行业专家进行评估确认,中标人不得对专家评估结论再生异议。
(二)★项目建设质保期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承诺提供两年免费7×24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售后服务期自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
(三)付款方式
1. 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且采购人收到中标人付款发票和付款所需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市财政部门申请支付合同总金额30%作为本项目首期款,实际付款时间以市财政部门执行时间为准。
2. 系统各主要功能开发部署完毕,达到上线试运行条件,中标人提交试运行申请并获得采购人签字确认,实现系统上线试运行后,在采购人收到中标人付款发票和付款所需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市财政部门申请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做为项目第二阶段价款,实际付款时间以市财政部门执行时间为准。
3. 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款价的5%作为售后服务保证金,在采购人收到中标人付款发票和付款所需资料及服务保证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市财政部门申请一次付清30%余款,实际付款时间以市财政部门执行时间为准。
4. 项目整体建设完毕,并通过整体验收后,验收完成后两年,采购人办理向中标人退回质保金的手续。每次申请付款时,中标人都须向采购人提供相对应的付款发票。
(四)验收交付要求
1. ★本项目所有系统功能模块,试运行完成后,校方将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系统测评(具体测评内容及标准依据深圳市发改委相关规定执行,测评费用由校方承担),并出具测评报告,对测评不通过的部分,中标人须无条件整改,直至整改通过,否则项目将不予整体验收。因中标人不做整改或无法整改导致的测评不通过,视为中标人严重违约,中标人须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
2. 在本期项目公开试运行使用后,要求将各个阶段产生的全面、规范的成果和文档资料交付给采购人,文档标准必须符合深圳市发改委相关规定,且满足监理公司要求,并要提供详细的资料交付清单。同时,成果和文档资料必须符合软件工程的相关要求。要交付的成果和文档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部分:
1) 可运行的系统。且中标人所提供的主要系统(至少包含:数据集成服务平台2、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应用集成平台2、流程引擎平台、学工事务管理、人力资源综合管理、教务管理)必须具有独立的知识产权,由产品软件版权产生的任何纠纷以及造成的各项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2) 技术文档:包括项目开发中的各种技术文档,如详细设计说明书、需求分析说明书、用户手册、培训资料等等。
3) 管理文档:包括项目开发中的一些工作文档,如,计划、报告、讨论纲要、会议记录等。
4) 版权要求:除本项目采购人提供的基础环境软件(如虚拟化软件、操作系统软件)之外,若投标人所提供的本项目软件系统还须使用其他专用支撑软件的,所涉及的软件版权由投标人提供,所有费用必须包含在投标总价内,后续不得再增加费用。如有涉及,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中明确说明所涉及其它专用软件品牌、规格、型号,且所涉及的其他软件系统必须为主流产品,应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及兼容性,便于集成、部署、应用和维护。
5) 设备要求:除采购人提供的标准服务器(虚拟机或实体机)、存储及网络与通用安全设备以外,投标人提供的系统如果还需要其它专用设备才可正常使用的,所需专用设备均应包含在投标总价内,不得额外增加费用,并由中标人提供和软件质保期相同期限的全免费维保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人工、配件、备件等)。
3. ★在项目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不合格须更换或重新调试的部分,双方在验收时应议定修补措施,由中标人在采购人规定的整改期限内完成,完成后经二次验收合格再行移交,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项目验收应以国家颁发的相关的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项目招投标文件、合同为依据。
(五)售后服务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学校管理与服务核心系统,因此系统的售后维护服务和技术支持工作也应有足够保障。投标人作为具有丰富项目经验的应用集成和软件开发企业,应针对客户的不同的需求和建设的不同阶段,制定有针对性的运行保障方案,建立完善的本地售后服务体系,向采购人提供充分考虑使用者利益的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模式。投标人关于售后服务的描述应具体包括如下几方面:
1. 运行保障能力:充分说明公司的运行保障能力,包括技术支持队伍、能力配置、人员配置、机构情况,在本省有无技术支持中心、地点设在何处等。
2. ▲系统运维服务:
运维服务须对本项目各系统提供7X24小时不间断监控服务,能报告本项目各系统实时运行状况(包括CPU占用、内存占用、数据库连接状态、各系统运行状况等),对系统异常情况提供监控预警,并可对系统故障进行故障分析及定位,并可提供远程恢复。投标时须提供详细说明及佐证服务截图。
3. ▲系统集成接口保障服务
本项目与第三方系统的相关集成接口,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及验收通过后,中标人须保障接口的正常稳定运行,涉及第三方系统的由中标人协调第三方系统厂商共同负责,对第三方系统改扩建导致的第三方系统本身接口的失效的,由中标人协助采购人共同协调第三方系统修改自身接口达到中标人对接集成要求。
4. 应用软件服务
投标人应确保本项目所有分项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并承诺提供两年免费服务,售后服务期自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方案中应对服务的范围和内容进行详细阐述,并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 缺陷管理:针对本次招标的各类系统中存在的Bug、缺陷,不论在保期内、外,投标人均应持续提供修正与消缺服务。
2) ▲应急故障处理:系统运行环境出现故障或意外情况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时,投标人响应的情况描述和响应内容,以及不同程度故障的最低响应时间描述。系统故障分级和相应时间须满足以下要求:

故障级别

故障描述

服务要求

1级

系统核心业务不可用

接到采购人请求后,投标人须在30分钟内予以应答。如2小时内无法解决,须在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前往故障现场,24小时内恢复业务正常运行。

2级

核心故障或系统整体性能下降或不稳定

接到采购人请求后,投标人须在1小时内予以应答。如4小时内无法解决,须在8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前往故障现场,7天内解决问题。

3级

非核心故障或系统性能下降,但对用户的主要应用系统目前影响不大

接到采购人采购人请求后,投标人须在4小时内予以应答。如8小时内无法解决,须在2~3个工作日解决或给出解决计划,30天内解决问题。

3) 系统升级:提供两年本项目所有分项系统的软件补丁版本升级服务。
4) 文档服务:整个服务过程均需有完善的文档记录,便于跟踪、分析问题;对各项服务提供详细的书面报告,包括故障处理报告、健康巡检报告、系统性能检测调优报告、维护总表报告、服务年度报告等。
5) ▲运行支持:对系统运行过程中师生用户及业务部门的问题提供解答和问题解决跟踪,对于系统的上线推广与运行提供现场保障。
6) ▲安全漏洞修补:系统在使用过程,如发现重大安全漏洞,投标人须免费无条件协助进行漏洞修补。
7) ▲系统部署优化支持:采购人提供有限的软硬件资源,中标人需对系统配置及部署运行提供持续优化,高效利用软硬件资源。
5. 服务请求流程
投标人需对用户支持或维护请求处理的流程进行详细描述。
6. 服务请求方式
对采购人与投标人联系沟通的方式进行详细描述,以方便学校便利的获取各类即时的和非即时的服务支持。中标人提供的服务请求方式至少应包括:服务热线电话和联系人、联系单位信息、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服务网站。
中标人是否设有用户投诉受理电话,对用户的意见做出反应。如果有用户投诉受理电话,请描述以下内容:电话号码(或传真)、投诉中心负责人和受理答复时间。
中标人是否配有专用服务受理、反馈、投诉系统,并持续免费配备给采购人使用。
如因本项目建设的系统故障,或中标人对故障响应不及时、处理不当,造成的损失将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六)培训服务


中标人应负责针对全部投标产品及其运行环境免费对采购人的相关人员进行全面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1. 各分项系统的日常使用、操作管理与维护功能;
2. 能熟练使用所提供的各种工具;
3. 产品现场安装时应提供现场培训。
4. ▲智慧校园管理支撑平台2(在项目建设期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至少三次现场培训(总计不少于15个工作日),具体培训时间由双方提前一周约定,中标人所安排的培训讲师必须得到采购人认可,否则其培训时间将不计入总培训时间内。
5. ▲智慧校园应用系统软件,具体培训时间、培训方式由中标人与系统所属对应部门自行约定,以相关部门人员熟练使用为培训完成目标及标准,在此前提下,中标人至少应提供不少于三次现场培训(总计不少于15个工作日),中标人所安排的培训讲师必须得到采购人相关部门认可,否则其培训时间将不计入总培训时间内。
6. ▲中标人需把真实用于本项目系统开发的系统开发工具免费提供给采购人使用,该开发工具应为中标人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产品,或为采购人提供的第三方商业版开发工具,所提供的商业版开发工具应包含不少于10年的授权使用期,并在中标后向采购人提供商业开发工具原厂商的授权LICENSE。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均须包含在本项目投标报价内.投标时须详细描述所提供的系统开发工具,并针对此项提供承诺函
7. ▲开发工具使用培训:中标人提供系统开发工具的同时,还须向采购人软件团队进行培训赋能,使采购人团队熟练掌握利用本系统开发工具的方法,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至少三次现场培训(总计不少于15个工作日),并在建设期及维保期提供7*24的在线支持。
8. ▲在线培训课程:为提升培训效果,减少突击培训带来的负担,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在线培训课程,便于采购人自行组织使用培训。投标时须提供真实在线课程截图(真实在线课程的还须提供网址及网站截图)或课程高保真设计图(高保真设计图的还须描述未来如何实现在线提供课程服务)
(七)咨询服务
1. ▲现场业务咨询服务:在项目建设期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提供至少三次现场业务咨询服务(总计不少于15个工作日),协助采购人规划梳理相关业务流程,所涵盖的业务范围为高校业务,包括但不仅限于本项目业务范围。具体咨询服务的业务范围、时间、地点由双方提前一周约定,中标人所安排的业务咨询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业务方面不少于5年的专业知识,并得到采购人认可,否则其咨询服务时间将不计入总咨询服务时间内。
2. ▲现场实施咨询辅导服务:为更好协助培养学校自身信息化建设团队对高校业务的理解,以及加深对中标人软件架构的熟悉,中标人须把其具备的优秀实施技能转移给采购人团队,以便后续项目维保期及维保期后采购人可自己承担适当的维保服务工作。在项目建设期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至少三次现场咨询辅导服务(总计不少于15个工作日),所涵盖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本项目业务范围。具体咨询辅导时间由双方提前一周约定,中标人所安排的咨询服务人员须具备不少于3年业务知识及中标人的实施工作经验,并必须得到采购人认可,否则其咨询辅导时间将不计入总培训时间内。
(八)★驻场服务

1.软件实施驻场服务


1) 在系统建设阶段,中标人需要针对本项目安排实施团队进行驻场实施。实施团队核心成员组成至少包含:项目负责人1名(负责中标人内部资源协调,资源有效配置)、项目经理1名(负责项目整体过程控制,进度及效果目标实现)、需求分析员2名、软件开发工程师5名、系统测试员1名。
2) 智慧校园应用系统软件至少要保证学工、人事、教务、实验室各有业务专家1名,在需求梳理阶段驻场,对采购人的相关系统用户需求进行梳理,完成用户需求及设计方案的编制。
3) 非核心实施成员,由投标人根据自身对本项目的规划设计进行安排,并在投标文件内做出详细说明。驻场所有人员不得从事与采购人无关的其它工作。其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均应以采购人要求为准。除采购人要求或人员离职,否则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对该人员岗位进行调整。
4) 自本项目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第一年维保服务期止,投标人安排的本项目核心成员的5名软件开发工程师中至少2名必须常驻采购人项目实施现场,专门针对系统建设中的采购人个性化的开发需求进行响应开发。
5) 自本项目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第一年维保服务期止,投标人安排的本项目核心成员的1名项目经理必须常驻采购人项目实施现场,且在此期间,该人员不得从事与采购人无关的其它工作。其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均应以采购人要求为准。除采购人要求或人员主动离职,否则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对该人员岗位进行调整。
6) 项目第二年维保服务期内,投标人须安排至少1名本项目运维服务人员常驻采购人项目现场,且在此期间,该人员不得从事与采购人无关的其它工作。其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均应以采购人要求为准。除采购人要求或人员主动离职,否则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对该人员岗位进行调整。
2.驻场人员的确认和更换
1) 中标人拟安排的本项目实施团队核心成员需要事先得到采购人的确认,项目经理及软件开发工程师须经过采购人的面试确认,中标人打算更换实施团队核心成员时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采购人,新补充人员需要得到采购人的认可,未经采购人确认不得擅自换人。
2) 中标人不得频繁更换驻场工作人员,本项目的实施团队核心成员,在整个项目周期内(含维保期)更换不能超过2次,且任何更换必须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否则不得更换。
3. 驻场人员费用
本项目所有驻场人员得费用、差旅费、成果制作和材料损耗费等均应包含在项目投标总价内,不得以任何其它方式向采购人另行收取。
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
(九)★保密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服务具有收集信息功能的,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运行数据、业务数据等,应当向采购人明示并取得同意,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信息保护的规定,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或提供给第三方。投标人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需提供保密承诺函。
2、投标人应确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和项目实施的员工和外聘人员履行保密义务。投标人员工或外聘人员泄密的,投标人应与泄密员工或外聘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评标信息


综合评分法评标信息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20

2

技术部分

33

行号

内容

权重

评分准则

1

实施方案

7

评审内容:

1.投标人所提供的系统整体设计方案;

2.投标人所提供的项目详细组织及实施方案;

3.投标人项目进度及开发管控工具或系统;

由专家按以下三项标准的满足情况进行对比打分(满足情况的标准由专家判定):

1.系统整体设计方案完整、需求对应清晰,所有技术功能要求均能满足,且能通过设计方案描述体现;方案技术先进,符合采购人业务使用特点,并具有足够技术成熟度及行业成熟度;方案在服务化、碎片化方面,做了针对性设计;方案在中英俄三语建设方面,做了针对性设计。

2.项目详细组织及实施方案能充分体现项目体量及采购人业务特性;投标人设计的项目组织架构清晰、人员分工明确、层次搭配合理;实施方案清晰考虑到项目使用特点,方案成熟可靠、先进合理;实施方案清晰考虑到项目建设中保障采购人已有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3.项目建设,投标人有成熟的项目进度及开发管控工具或系统可投入使用,工具或系统能完整、准确、直观的对项目整体进度及分项进度、项目建设及使用问题、项目组织、项目成员、已上线功能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管控;工具或系统可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建设及开发文档、软件开发版本、系统配置等进行完整、精确、直观的知识管控;工具或系统有供采购人使用的专用界面,便于采购人监督项目建设情况。

优评分标准:上述三项标准全部满足得优

良评分标准:上述三项标准只满足2项得良

中评分标准:上述三项标准只满足1项得中

差评分标准:上述三项标准均不满足得差

评价为优得100分;评价为良得70分;评价为中得50分;评价为差不得分。

2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15

评审内容:重点考察本项目技术要求部分标记 “▲”的重点要求满足情况。“▲”重点要求内需要提供佐证材料的(佐证材料见“▲”具体需求),必须按招标要求提供详细佐证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完善不准确的视为不满足(不完善不准确包括:佐证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匹配、不合理等,完善与准确的标准由专家判定)。

优评分标准:技术要求部分标记 “▲”的重点要求全部满足;

良评分标准:技术要求部分标记 “▲”的重点要求有1-2项不满足。

中评分标准:技术要求部分标记 “▲”的重点要求有3-5项不满足。

差评分标准:技术要求部分标记 “▲”的重点要求超过5项不满足。

评价为优得100分;评价为良得70分;评价为中得50分;评价为差不得分。

3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7

评审内容:

1.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建设进度计划;

2.投标人具备的项目质量管控;

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系统安全设计方案;

由专家按以下三项标准的满足情况进行对比打分(满足情况的标准由专家判定):

1.项目建设进度具有针对采购人当前现状及业务特点的针对性设计。学工、人事及教务相关系统功能模块的设计与建设进度计划清晰、合理,符合采购人业务使用特性。

2.投标人具备成熟完善的项目质量管控制度及项目质量管控工具或系统;项目质量管控工具或系统可对项目整体及分项系统质量进行跟踪、追溯、投诉、反馈、统计。

3.针对本项目安全性需求,投标人提供的系统安全设计方案完整、清晰、合理,安全层次考虑完善,符合采购人业务特点,符合采购人所属行业对系统安全要求。

优评分标准:上述三项标准全部满足得优

良评分标准:上述三项标准只满足2项得良

中评分标准:上述三项标准只满足1项得中

差评分标准:上述三项标准均不满足得差

评价为优得100分;评价为良得70分;评价为中得50分;评价为差不得分。

4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3

评审内容:考察投标人针对商务要求“售后服务、培训服务、咨询服务”部分的方案响应。

由专家按以下四项标准的满足情况进行对比打分(满足情况的标准由专家判定):

1.提供售后服务、培训服务、咨询服务承诺函(可对三项服务合并承诺,也可分三项单独承诺),并承诺满足全部要求;

2.售后服务、培训服务、咨询服务部分标记 “▲”的重点要求全部做了针对性清晰准确描述,且可靠、合理;

3.售后服务方案清晰、完善、合理,充分考虑采购人业务特点及项目使用特点,并有针对性描述及体现。

4.培训服务及咨询服务充分考虑采购人业务现状及实际业务发展特点,有针对性描述及体现。

优评分标准:上述四项标准全部满足得优

良评分标准:上述四项标准只满足3项得良

中评分标准:上述四项标准只满足2项得中

差评分标准:上述四项标准只满足1项或均不满足得差

评价为优得100分;评价为良得70分;评价为中得50分;评价为差不得分。

5

违约承诺

1

评审内容:考察投标人提供的违约承诺函

优评分标准:提供承诺函,承诺内容完整、清晰、无歧义、违约责任清晰可执行。

良评分标准:提供承诺函,承诺范围完善,承诺违约责任。

中评分标准:提供承诺函,并承诺违约责任。

差评分标准:未提供承诺函,或承诺函有严重内容错漏(内容错漏的标准由专家判定);

评价为优得100分;评价为良得70分;评价为中得50分;评价为差不得分。

3

综合实力部分

35

行号

内容

权重

评分准则

1

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5

(一)评分内容:

1.曾获得国家级重点软件企业证书的得40分,曾获得省级重点软件企业证书的得10分,本项最高40分;

2.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二级(或以上)的得40分,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三级的得10分,本项最高40分;

3.具有信息系统业务安全服务资质证书三级(或以上)证书的得20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以网络查询证书佐证时,须提供包含网站信息的清晰证书截图,并附准确网址)。

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2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3

(一)评分内容:

考察投标人自2016年9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型软件项目业绩情况:

1.能提供一个有效合同,且合同内容至少包含“数据集成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应用集成平台、流程引擎平台、应用系统集成、一站式服务中心”六项内容(合同内容名称与此要求名称不必完全一致,用途一致或相近即可;"一致或相近"由专家进行判断),得40分。

2.能提供一个有效合同,且合同内容至少包含“学工事务管理(至少应包含“迎新服务、宿舍服务、学工服务、团委服务、就业服务、离校服务”)、人力资源综合管理(至少应包含“考核服务、职称评审服务、人事基础管理服务、个人数据中心”)”两项内容(合同内容名称与此要求名称不必完全一致,用途一致或相近即可;"一致或相近"由专家进行判断),得20分。

3.能提供一个有效合同,且合同内容包含“本科教务管理、研究生教务管理、实验室管理”中至少两项内容(合同内容名称与此要求名称不必完全一致,用途一致或相近即可;"一致或相近"由专家进行判断),得40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同时提供合同关键信息和项目履约(验收)合格评价证明文件作为得分依据。

2.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也可以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3

投标人获奖情况

2

(一) 评分内容:

1.曾经获得省级或国家级自主创新产品奖,且获奖产品必须为软件类;

2.曾经获得省级或国家级科学技术类技术发明奖;

提供一项得50分,全部提供得满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奖项照片或获奖(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4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1人)

5

(一) 评分内容:

1.2016年9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至少一项同类型项目(项目建设内容至少包含“数据集成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应用集成平台、流程引擎平台、学工事务管理、人力资源综合管理、教务管理、研究生管理、实验室管理”中任意五项,项目建设内容名称与此要求名称不必完全一致,用途一致或相近即可;"一致或相近"由专家进行判断)负责人的得30分。

2.具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高级资格人员的得30分;

3.具有计算机或软件类专业硕士或以上学历及学位的30分;

4.在投标人企业工作满10年,或自投标人企业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12月(含12月)一直在投标人企业工作的,得10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购买的项目负责人2019年6月(含6月)至2019年12月(含12月)的社保证明、相关证书、工作经验证明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3.社保证明资料应当至少包含医疗保险,证明资料可为社保收缴部门盖章证明资料、社保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官网截图。

4.项目经验证明为项目合同关键信息,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可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5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8

(一)评分内容:

要求拟安排的项目团队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不少于15人,且近三个月均必须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否则本项直接计0分。要求提供项目团队人员近三个月社保资料(网页截图或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均可)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评标依据。在此基础上,以下2项累加计分:

1.至少1名项目核心成员(项目经理)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信息系统业务安全服务技能证书、计算机类本科或以上学历证书、2个同类型项目(项目建设内容至少包含“数据集成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应用集成平台、流程引擎平台、学工事务管理、人力资源综合管理、教务管理、研究生管理、实验室管理”中任意两项,项目建设内容名称与此要求名称不必完全一致,用途一致或相近即可;"一致或相近"由专家进行判断)建设实施经验”得25分。

2.有5名项目成员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中级(或以上)资格得30分,以此为基准,每少1名中级(或以上)资格人员扣10分,每多1名高级资格人员加5分(本项最多得35分,最少得0分)

3.项目团队人员中至少有9人具有同类型项目(项目建设内容至少包含“数据集成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应用集成平台、流程引擎平台、学工事务管理、人力资源综合管理、教务管理、研究生管理、实验室管理”中任意两项,项目建设内容名称与此要求名称不必完全一致,用途一致或相近即可;"一致或相近"由专家进行判断)建设实施经验(业绩)的,得40分,否则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购买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2019年6月(含6月)至2019年12月(含12月)的社保证明、相关证书、工作经验证明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3.社保证明资料应当至少包含医疗保险,证明资料可为社保收缴部门盖章证明资料、社保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官网截图。

4.项目经验证明为项目合同关键信息,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可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6

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

10

1.考察投标人在本项目建设中各分项系统(数据集成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应用集成平台、流程引擎平台、学工事务管理、人力资源综合管理、教务管理、研究生管理、实验室管理)采用的高新技术产品情况,投标人所采用的高新技术产品数量,每采用1个得10分,本项最高得20分;

要求提供有效的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高新技术产品名称与分项系统名称不必完全一致,用途一致或相近即可;"一致或相近"由专家进行判断)。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2.考察投标人在本项目所含核心系统的知识产权情况,投标人具有“数据集成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应用集成平台、流程引擎平台、学工事务管理、人力资源综合管理、教务管理、研究生管理、移动校园软件、公共服务软件、数据集成工具软件、运维管理软件、应用开发平台软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全部提供得80分,少1项扣10分,扣完为止。

提供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名称与评分要求不必完全一致,用途一致或相近即可;"一致或相近"由专家进行判断。

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不提供不得分。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7

服务网点

2

深圳供应商,或非深圳供应商但在深圳有合法注册的分公司(或售后机构)(分公司的必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售后机构必须同时提供售后服务合作合同及售后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原件备查)的,得100分;否则不得分。

4

诚信情况

7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市财政委员会诚信管理情况

5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操作细则〉的通知》(深财购[2017]42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2

市政府采购中心履约评价情况

2

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在市政府采购中心有履约评价为差的记录,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

5

现场演示(讲标、答辩)部分

5

行号

内容

权重

评分准则

1

现场演示(讲标、答辩)情况

5

评审内容:考察投保人现场演示(讲标、答辩)情况。

现场演示(讲标、答辩)情况的评分准则:

按照演示内容(共5项),每一项全部满足演示要求的得20分,否则不得分。是否满足演示内容要求由专家进行判断。备注:系统必须为包含可操作数据并可顺畅运行(静态网页或PPT不得分)。演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

1、演示数据集成服务平台2主数据质量检测功能,演示要点说明:

1)提供图形化主数据质量检测结果展示,直观展现学校检测涉及的系统数量、检查总表数量、检查业务字段数量、业务检测项数量、数据样本数量,当天检测数据项的合格率。

2)提供主数据质量检测任务配置功能,支持设置检测任务的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能够灵活设置执行时间及启用状态。

2、演示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审计管理功能,演示要点说明:

1)提供账号审计、认证审计、授权审计、差异审计四个功能;

2)认证审计中可展示恶意认证的帐号、密码暴力猜解的帐号和恶意认证的IP地址,点击可以查看详情,并支持自定义审计的阈值来满足学校个性化审计要求。

3、演示学工事务管理学生预警功能,演示要点说明:

1)学生预警设置功能,需提供住宿异常、经济困难、心理关注、少数民族、学业困难、上网异常学生预警项设置功能;

2)对每个预警项需提供预警阈值的灵活设置,可设置晚归、低消费、学业警告等对应的预警参数,并支持点击参数直接修改阀值功能。

4、演示人力资源综合管理教职工进校服务功能,演示要点说明:

1)为新进教职工提供的新进报到流程服务,内容包括:图形化流程进度查看,支持按照不同颜色区分流程节点的进度;每个流程节点可提供对应的办理说明(包括办事地点、联系电话、办公时间等);至少应支持银行卡登记、工作证照片上传,办公桌椅申请业务的在线办理;

2)人事部门管理员可对新进教职工的报到进行环节设置、填报设置、办理设置功能,如:填写字段、是否允许跳过下一环节、是否启用短信通知、短信内容编辑;

3)新进管理者可以监控新进报到不同环节的状态,可监控环节不少于10个节点。

5、演示本科教务管理学籍管理功能,演示要点说明:

1)能对学籍信息中的信息进行完整性校验,尤其是后续业务要用到的信息,例如:有多少学生姓名拼音未维护、有多少学生的预计毕业年月未维护;

2)能自动对学籍信息的数据进行快照备份,可以按快照日期查询学籍的快照数据。

其它关键信息


一、评标定标信息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中标供应商家数

1



二、关于享受优惠政策的主体及价格扣除比例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_6_%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如有其它政策支持因素(如鼓励创新等)需一并列出。
2.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_2_% 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均享受评标优惠政策第一款的优惠政策。

三、关于失信供应商的价格上浮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操作细则〉的通知》(深财购〔2017〕42 号)的规定,采取价格评比法(比如最低价法)的项目,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供应商最终报价在该企业最后一轮报价的基础上上浮10%。失信供应商符合优惠主体资格的,价格扣除和价格上浮一并执行。

其他


一、实质性条款

序号

具体内容

1

本项目整体及各分项系统均必须达到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二级保护要求,满足学校通过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二级保护要求测评,对无法满足的部分,投标人须承诺无条件免费整改,直至通过为止。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

2

本项目所有包含师生服务的服务应用用户页面,必须支持中文、英文、俄文三语版(本项目内统称为“三语版”,下同),系统须支持中英俄三种语言包,支持用户自动切换。要求把支持多语言的架构开发分散到各业务系统中来实现不同语言切换、展示框架须适应中英俄文语言兼容,不允许只对数据字典进行语言翻译。
系统仅须针对包含师生服务的服务应用用户页面提供中英俄三语,后端管理界面可仅支持中文。要求:
1. 智慧校园应用系统软件,在系统底层构建中英俄文三种语言包,系统在中英俄三种语言包调用不同语言码表方式,实现前端服务页面中英俄语言自动切换。
2. 要求提供中文、英文、俄文版的系统包括:
1) 一站式服务中心服务界面提供中文、英文、俄文版;
2) 学工事务管理系统面向学生的服务界面提供中文、英文、俄文版;
3) 人力资源综合管理服务的面向普通教工服务的界面提供中文、英文、俄文版。
4) 教务管理系统服务的面向学生、授课教师的界面提供中文、英文、俄文版(含研究生教务管理)。
5) 实验室管理系统面向师生使用的界面提供中文、英文、俄文版
6) 智慧校园创新应用中向师生展示的内容提供中文、英文、俄文版
投标时须针对中英俄三语版要求提供承诺函

3

1.鉴于采购人为新建高校,组织架构及业务流程均在持续优化,本项目各系统功能模块技术要求、功能要求、设计流程后续均可能因采购人实际需求变化而发生变化,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各系统功能模块不增加的前提下,在系统需求梳理、设计、确认过程中采购人可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变化进行各系统功能模块需求动态调整。本项目招标需求仅为基本要求,最终交付要求以中标人签约进场后,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梳理、设计、确认后的需求文档为准。
2.鉴于采购人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后期存在变动可能性,本项目各系统功能模块,在未上线试运行前,采购人可根据自身实际使用需求进行置换,置换为符合自身业务范围及内容的模块,置换的模块与被置换模块工作量符合本项目发改委概算文档批复范围内的单价或工作量,(如出现此类情况,采购人需提供发改委概算批复文档作为参考)。投标时须针对此两项要求提供承诺函

4

因本项目分项系统之间有严密关联关系,故各分项系统采用分项进度控制要求,项目各分项系统的需求梳理、建设进度及完成时间由中标方进场后与采购人各业务部门在需求梳理阶段重新明确,但总体建设时间不得超过下述进度要求。投标人须针对“项目进度要求”提供承诺函。
1. 项目总体建设进度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900个日历日内,按合同和招标文件约定的要求和标准进行交付,完成项目所有系统功能模块的安装、调试、试运行及验收。
2. 标准系统试用要求:
鉴于采购人为新建高校,大量业务尚未使用信息系统,部份业务流程尚在优化完善,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日内,在采购人提供的硬件环境满足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完成“智慧校园管理支撑平台2”及“智慧校园应用系统软件”中“学工事务管理、人力资源综合管理、教务管理(含研究生教务管理)”的标准系统(或原型系统)的本地部署,标准系统(或原型系统)必须是采购人相关业务部门能使用的真实系统,并协助采购人导入使用所需的必要数据,便于采购人部份业务尽快使用信息系统,并基于标准系统(或原型系统)梳理、完善、明确相关业务流程。
3. 分项进度要求:
1) 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中标人须完成“智慧校园管理支撑平台2”部分的采购人业务需求梳理;完成需求梳理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该部分内容用户需求书的编写与审核确认;完成需求确认后200个日历日内达到该部分上线试运行条件,试运行最低不少于60个日历日。
2)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中标人须完成“智慧校园应用系统软件”中“一站式服务中心”和“学工事务管理”两个分项系统的采购人业务需求梳理;完成需求梳理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该部分内容用户需求书的编写与审核确认;完成需求确认后300个日历日内达到该部分上线试运行条件,试运行最低不少于120个日历日。
3) 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日内,中标人须完成“教务管理(含研究生教务管理)”的采购人业务需求梳理;完成需求梳理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该部分内容用户需求书的编写与审核确认;完成需求确认后120日历日内完成业务需求中重点内容建设(重点内容由采购人与中标人根据用户需求书共同商议划定)达到上线试运行条件;完成需求确认后250日历日内完成其余业务需求并达到上线试运行条件,试运行最低不少于120日历日。
4) 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中标人须完成本项目其它分项系统的采购人业务需求梳理;完成需求梳理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该部分内容用户需求书的编写与审核确认;完成需求确认后600个日历日内达到该部分上线试运行条件,试运行最低不少于120个日历日。
4. 需求梳理审查: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对本项目相关各项业务进行需求梳理,在“分项进度要求”所要求的时间内完成相应的业务需求梳理及用户需求书的编写与审核确认。所有需求梳理及用户需求书的编写与审核确认完成后,在20个日历日内完成该项目的总体详细设计实施方案,由采购人依据招标需求、中标人投标文件对总体详细设计实施方案进行评审,评审不通过的,中标人须在15个日历日内重新提交总体详细设计实施方案,如第二次仍不通过,则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并保留向中标人索赔权力。
5. 因采购人为新建高校,且办学特点极具特色,为了应对采购人组织架构及业务流程持续完善优化的客观情况,确保本项目各系统满足采购人实际使用要求,投标人须满足需求调整变化要求:
1) 项目需求梳理过程中若采购人的实际业务需求发生变化,在各分系统功能模块不增加的前提下,合理变更的需求不再单独增加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由变更导致的需求梳理时间及建设时间延长,不属建设超期。
2) 项目建设过程中若采购人的实际业务需求发生变化,且各分系统功能模块不增加的情况下,合理变更的需求不再单独增加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由变更导致的需求梳理时间及建设时间延长,不属建设超期。
3) 项目验收完毕,项目第一年维保服务期间若采购人的实际业务需求发生变化的,如需求变化涉及模块在建设期内未做个性化二开订制的,或仅涉及模块内部流程调整的,不再单独增加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 项目建设过程中及项目第一年维保服务期间,涉及的需求变更、模块置换,所产生的实施工作量及开发工作量变化,原则上由采购人在相应模块发改批复金额(或工作量)限额内进行评估置换,不再单独增加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对超出相应模块发改批复金额(或工作量)限额外的部份,由双方另行约定超出部分的处理方式,中标人不得以超出限额拒绝提供需求变更或模块置换。
工作量及开发量的评估确认,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参考软件开发相关概算标准及深圳市政府软件开发工作量造价相关标准协商执行。对难以评估或协商不一致的,由采购人邀请同行业专家进行评估确认,中标人不得对专家评估结论再生异议。

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承诺提供两年免费7×24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售后服务期自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

6

项目所有系统功能模块,试运行完成后,校方将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系统测评(具体测评内容及标准依据深圳市发改委相关规定执行,测评费用由校方承担),并出具测评报告,对测评不通过的部分,中标人须无条件整改,直至整改通过,否则项目将不予整体验收。因中标人不做整改或无法整改导致的测评不通过,视为中标人严重违约,中标人须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

7

在项目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不合格须更换或重新调试的部分,双方在验收时应议定修补措施,由中标人在采购人规定的整改期限内完成,完成后经二次验收合格再行移交,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项目验收应以国家颁发的相关的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项目招投标文件、合同为依据。

8

1. 软件实施驻场服务
1) 在系统建设阶段,中标人需要针对本项目安排实施团队进行驻场实施。实施团队核心成员组成至少包含:项目负责人1名(负责中标人内部资源协调,资源有效配置)、项目经理1名(负责项目整体过程控制,进度及效果目标实现)、需求分析员2名、软件开发工程师5名、系统测试员1名。
2) 智慧校园应用系统软件至少要保证学工、人事、教务、实验室各有业务专家1名,在需求梳理阶段驻场,对采购人的相关系统用户需求进行梳理,完成用户需求及设计方案的编制。
3) 非核心实施成员,由投标人根据自身对本项目的规划设计进行安排,并在投标文件内做出详细说明。驻场所有人员不得从事与采购人无关的其它工作。其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均应以采购人要求为准。除采购人要求或人员离职,否则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对该人员岗位进行调整。
4) 自本项目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第一年维保服务期止,投标人安排的本项目核心成员的5名软件开发工程师中至少2名必须常驻采购人项目实施现场,专门针对系统建设中的采购人个性化的开发需求进行响应开发。
5) 自本项目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第一年维保服务期止,投标人安排的本项目核心成员的1名项目经理必须常驻采购人项目实施现场,且在此期间,该人员不得从事与采购人无关的其它工作。其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均应以采购人要求为准。除采购人要求或人员主动离职,否则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对该人员岗位进行调整。
6) 项目第二年维保服务期内,投标人须安排至少1名本项目运维服务人员常驻采购人项目现场,且在此期间,该人员不得从事与采购人无关的其它工作。其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均应以采购人要求为准。除采购人要求或人员主动离职,否则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对该人员岗位进行调整。
2. 驻场人员的确认和更换
1) 中标人拟安排的本项目实施团队核心成员需要事先得到采购人的确认,项目经理及软件开发工程师须经过采购人的面试确认,中标人打算更换实施团队核心成员时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采购人,新补充人员需要得到采购人的认可,未经采购人确认不得擅自换人。
2) 中标人不得频繁更换驻场工作人员,本项目的实施团队核心成员,在整个项目周期内(含维保期)更换不能超过2次,且任何更换必须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否则不得更换。
3. 驻场人员费用
本项目所有驻场人员得费用、差旅费、成果制作和材料损耗费等均应包含在项目投标总价内,不得以任何其它方式向采购人另行收取。

9

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服务具有收集信息功能的,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运行数据、业务数据等,应当向采购人明示并取得同意,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信息保护的规定,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或提供给第三方。投标人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需提供保密承诺函。
2、投标人应确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和项目实施的员工和外聘人员履行保密义务。投标人员工或外聘人员泄密的,投标人应与泄密员工或外聘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注:上表所列内容为不可负偏离条款
二、投标报价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企业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4.除非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毫无例外地按招标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总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总价内。
5.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6.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三、演示要求
(一)总体要求:
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演示。
演示地点提供电源、带VGA接口的液晶显示器及宽带上网环境(无WIFI环境),由投标人代表自带手提电脑、无线路由器、便携式服务器、U盘及其它能完成演示操作的设备(具体以投标人实际需要为准,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等进行演示。由于演示场地有限,建议勿携带过大设备进行演示。
每个投标人的现场演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演示期间评委将进行提问,并有权酌情延长时间),现场演示人员不得超过2人。
(二)具体程序:
1.现场演示人员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现场演示签到截止时间前,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盖公章)、现场演示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达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评审区二楼大厅,按工作人员指引进行签到。
特别注意事项:(1)资料提供不齐全的,不予签到;(2)招标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后,不再受理签到;(3)未签到的人员,不能参与现场演示。
2.招标公告规定的现场演示签到截止时间后正式进行现场演示。现场演示正式开始前将进行身份核对;核对内容为现场演示人员提供的“授权委托书(盖公章)、现场演示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资料不齐全的人员,不得参与现场演示。
(三)其它要求:
1.参加本次现场演示的各投标人,视为认可本次现场演示的程序和环境能够满足现场演示基本条件,并对本现场演示方案要求内的各项规定不做事后异议,且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2.现场演示在正式评标环节前进行。现场演示原则上按签到顺序依次进行(经评委同意,可以酌情进行调整)。一个投标人一次性现场演示完毕。一个投标人在进行现场演示时,其他投标人不得进入现场。现场演示期间,评委可视情况现场提问。
3.投标人对本次现场演示条件的不确定性疑虑应在现场演示开始前做书面陈述,若疑虑不能完全消除,并认为现场演示结果仍会产生误判,则可退出现场演示。
4.参加本次现场演示的各投标人,视为同意承担其演示结果不确定性的风险,即同意专家以现场演示情况的判定结论。
5.各项费用由投标人自理、风险自负。
(四)演示内容:
按照演示内容(共5项),每一项全部满足演示要求的得20分,否则不得分。是否满足演示内容要求由专家进行判断。备注:系统必须为包含可操作数据并可顺畅运行(静态网页或PPT不得分)。
1、演示数据集成服务平台2主数据质量检测功能,演示要点说明:
1)提供图形化主数据质量检测结果展示,直观展现学校检测涉及的系统数量、检查总表数量、检查业务字段数量、业务检测项数量、数据样本数量,当天检测数据项的合格率。
2)提供主数据质量检测任务配置功能,支持设置检测任务的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能够灵活设置执行时间及启用状态。
2、演示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审计管理功能,演示要点说明:
1)提供账号审计、认证审计、授权审计、差异审计四个功能;
2)认证审计中可展示恶意认证的帐号、密码暴力猜解的帐号和恶意认证的IP地址,点击可以查看详情,并支持自定义审计的阈值来满足学校个性化审计要求。
3、演示学工事务管理学生预警功能,演示要点说明:
1)学生预警设置功能,需提供住宿异常、经济困难、心理关注、少数民族、学业困难、上网异常学生预警项设置功能;
2)对每个预警项需提供预警阈值的灵活设置,可设置晚归、低消费、学业警告等对应的预警参数,并支持点击参数直接修改阀值功能。
4、演示人力资源综合管理教职工进校服务功能,演示要点说明:
1)为新进教职工提供的新进报到流程服务,内容包括:图形化流程进度查看,支持按照不同颜色区分流程节点的进度;每个流程节点可提供对应的办理说明(包括办事地点、联系电话、办公时间等);至少应支持银行卡登记、工作证照片上传,办公桌椅申请业务的在线办理;
2)人事部门管理员可对新进教职工的报到进行环节设置、填报设置、办理设置功能,如:填写字段、是否允许跳过下一环节、是否启用短信通知、短信内容编辑;
3)新进管理者可以监控新进报到不同环节的状态,可监控环节不少于10个节点。
5、演示本科教务管理学籍管理功能,演示要点说明:
1)能对学籍信息中的信息进行完整性校验,尤其是后续业务要用到的信息,例如:有多少学生姓名拼音未维护、有多少学生的预计毕业年月未维护;
2)能自动对学籍信息的数据进行快照备份,可以按快照日期查询学籍的快照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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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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