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备库建设一期-电动叉车招标公告

储备库建设一期-电动叉车招标公告

公告标题: 闵行区集中采购信息--有关救灾物资闵行储备库建设一期-电动叉车项目的延长信息公告
开始时间: 2011-11-01 截止时间: 2011-11-03
撰写人: 闵行招标投标中心
主题内容: 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受闵行区慈善救助物资调剂中心的委托,对下列车辆进行询价。现因故延长报名截止时间,诚邀合格的报价人参加报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闵行区慈善救助物资调剂中心-救灾物资闵行储备库建设一期-电动叉车
(二)采购文件编号:闵采询2011-083
(三)项目内容:
林德电动叉:型号:林德E16C;数量:1辆;预算金额:24万元;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必须为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址:www.shzfcg.gov.cn)登记的供应商,未在该网登记的供应商,必须到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二)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详见备注);
(三)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四)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三、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税务登记证副本;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原件审阅后退回。
四、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1年11月3日(9:00-16:00);
(二)报名地点: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莘松路282号);
(三)原报名供应商仍然有效。
五、联系方式:
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
邮 编:201199
联 系 人:刘婷婷
联系电话:*********6029
传 真:********
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者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买标书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备注: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提交投标单位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和廉政承诺书,否则拒绝接受投标文件或者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单位可持单位申请书(格式见表式)、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向本单位注册地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或者向闵行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联系电话:********-****

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