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水县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的通知
白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水县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白水县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严格遵照执行。
白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9日
白水县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
为适应城市发展需求,防治县域环境噪声污染,改善区域声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参照《渭南市主城区和卤阳湖现代产业开发区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渭政办发〔2020〕7号)文件内容,结合白水县城区总体规划和实际现状,制定本划分方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高声环境质量为核心,科学合理划定我县声环境功能区,完善声环境质量管理体系,努力建设宁静舒适的生活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划定。根据中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科学合理划定声环境功能区,划定中不能随意降低声环境功能区级别和管控要求,要有效控制环境噪声影响程度和范围,以提高声环境质量为宗旨,切实维护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的严肃性。
坚持统筹兼顾。以城乡总体规划为指导,统筹考虑县域经济发展现状、声环境质量现状,遵循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客观规律,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合理划定声环境功能区。
坚持以人为本。回应人民群众对宁静宜居生活的向往,注重加强对噪声敏感人群和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的保护,提高全县城区宜居生活水平。
二、区划原则
(一)有效地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提高声环境质量,保障城市居民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场所的安静。
(二)以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结合城市规划用地现状的主导功能作为声环境功能区划的依据。
(三)便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治理。
(四)有利于城市规划的实施和城市改造,做到区划科学合理,促进环境、经济、社会协调一致发展。
(五)宜粗不宜细,宜大不宜小。单块声环境功能区面积原则上不低于0.5km2。
(六)区分区域范围内建成区与未建成区的声环境功能区划,未建成区按其规划性质或按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结合可能的发展规划区域类型。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白水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声环境管理。
四、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订);
(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三)《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
(四)《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五)《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
(六)《环境噪声检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
(七)《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
(八)《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实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暨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工作的函》(陕环大气函〔2018〕66号);
(九)《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实施城市声功能区划分调整工作的通知》(渭政办函〔2018〕99号);
(十)《渭南市主城区和卤阳湖现代产业开发区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渭政办发〔2020〕7号);
(十一)渭南市白水县总体规划等相关资料。
五、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1.区划及其分类
按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结合白水县实际情况,划分以下5类声环境功能区,具体说明如下:
(1)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2)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3)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4)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5)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2.4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原则
(1)4a类区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道、城市次干道、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两侧一定距离范围内区域。
(2)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区域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3)4b类区为铁路干线用地范围外两侧一定距离范围内区域。4类功能区两侧距离划定要求见表5-1。
表5-1 4类功能区两侧距离的划定要求
类别 | 源强类型 | 划分距离(m) | 相邻功能区类型 |
4a类 | 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轨道交通(钢轨-地面段)、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 | 50 | 1类区 |
35 | 2类区 | ||
25 | 3类区 | ||
4b类 | 铁路 | 50 | 1类区 |
35 | 2类区 | ||
25 | 3类区 |
3.其他规定
①乡村区域
(1)位于乡村的康复疗养区执行0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2)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与工业企业相邻的村庄在企业边界外200米以内区域执行2类区标准,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指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可局部或全部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3)集镇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4)独立于村庄、集镇之外的工业、仓储、物流集中区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5)位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见3.2)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执行4类区标准;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铁路干线及轨道交通地面段两侧道路红线外200米以内区域(不包含确定为4a、4b类标准的区域),执行2类区标准;
(6)独立于村庄、集镇之外的工业、仓储集中区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②其他区域
(1)大型工业区中的生活小区,根据其与生产现场的距离和环境噪声现状水平,可从工业区中划出,定为2类或1类声环境功能区;
(2)铁路、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具有一定规模的交通服务区域,划为4a类或4b类声环境功能区;
(3)近期内区域功能与规划目标相差较大的区域,以用地现状作为区划的主要依据;随着城市规划的逐步实现,及时调整声环境功能区。
(4)未建成区的规划区内,按其规划性质或按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结合可能的发展划定区域类型。
表6-1 各类环境功能区适用的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表
类别 | 昼间 dB(A) | 夜间 dB(A) | |
0类 | 50 | 40 | |
1类 | 55 | 45 | |
2类 | 60 | 50 | |
3类 | 65 | 55 | |
4类 | 4a类 | 70 | 55 |
4b类 | 70 | 60 | |
注:1、“昼间”指6:00-22:00之间的时段,该时段执行昼间标准;“夜间”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该时段执行夜间标准;2、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夜间突发噪声,其中最大声级超过环境噪声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A)。 |
本方案对《白水县城市总体规划图》(2017-2035)进行声环境功能区详细划分。
1.1类标准适用区
表7-1 1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区域
序号 | 所属 区域 | 范围 | 包含区域 | 面积(km2) |
1 | 白水县 | 北界:雷公街以南; 东界:谷雨路-铁路; 南界:铁路; 西界:沟壑。 | 仓颉中学、白水县城关镇第二初级中学、妇幼保健院;中心敬老院、中央公馆、君乐花园、北寨村、宏会医院、泉州湾商业园 | 0.86 |
2 | 白水县 | 北界:石家村; 东界:仓颉路-果香大道-东寨子; 南界:铁路-人民路-杜康路; 西界:沟壑。 | 公安局、应急管理局、白水县医院、逸夫小学、朝阳小区、气象小区、康宁精神病院、工人新村、东寨子、南苑小区、石家村、李家村、姜家村、郭家道村、北山头村、南山头村 | 4.88 |
2.2类标准适用区
表7-2 2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区域
序号 | 所属区域 | 面积(km2) | ||
1 | 白 水 县 | 西界:沟壑; 北界:杜康路-人民路-铁路; 东界:谷雨路-张坡村; 南界:雷公街。 | 白水县委、白水县政府、法院、检察院、交通局、电力局、国税局、财政局、广电局、白水中学、白水县城关镇第一初级中学、田家炳中学、胜利小学、白水小学、眼科医院、白水县中医医院、凯隆公馆、桃园小区、文庭雅苑、锦尚名都、龙门新区、创业创新中心、金苹果小区、枫叶丽都、盛泰酒店、万卓大厦、国际商务大厦、医药大厦、圣都酒店、爱康医院、威远汽车站、人民银行、农村信用联社、中国人寿分公司 | 3.82 |
2 | 白 水 县 | 西界:仓颉路; 北界:李家卓村; 东界:刘家卓村;南界:果香大道。 | 李家卓村、刘家卓村、圣和节能建材有限公司、陕西新元发电有限公司 | 2.01 |
3.3类标准适用区
表7-3 3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区域
序号 | 所属区域 | 范围 | 包含区域 | 面积(km2) |
1 | 白水县 工业区 | 雷公果业机械 产业园 | 安德利果蔬汁厂、杜康酒厂、白水兴华苹果深加工厂、宏达果业、陕西苹果交易市场、中小企业孵化中心、华隆果蔬有限责任公司、圣亿达包装有限公司、汉积村、通积村 | 4.56 |
2 | 苹果科技产业园 | 全部科技产业园 | 1.92 |
4.4类标准适用区
表7-4 4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区域
声功能区类别 | 交通干线类别 | 交通干线名称 |
4a类 | 城市主次干道 | 果香大道、杜康路、栗邑街、雷公街、人民路、东风街、彭衙路、蔡伦路、居苑街、仓颉路、自强街、学子路、谷雨路、站南路、新兴街 |
5.区划结果与说明
白水县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共划分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单元6个,区划面积为18.05km2,其中1类区划单元共计2个,区划面积为5.74km2,占本次区划总面积的31.80%;2类区划单元2个,区划面积为5.83km2,占本次区划总面积的32.30%;3类区划单元2个,区划面积为6.48km2,占本次区划总面积的35.90%。
八、其他
(一)本方案自通知之日起实施。
(二)本方案由渭南市生态环境局白水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白水县声功能区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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