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坪地街道中心社区新兴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更新意愿公示
龙岗区坪地街道中心社区新兴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更新意愿公示
坪地街道中心社区新兴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于2018年12月列入《2018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九批计划》,批准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为62051平方米,现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要调整拆除范围,调整后该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为63583平方米。目前,申报主体深圳市特发坪兴地产有限公司已完成了该更新单元新增拆除范围内房屋的更新意愿收集工作,现向我局申请核定更新意愿。根据《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深规划资源规【2019】4号)》、《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深府【2012】1号)》和《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申报管理规定(深龙城更【2017】92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我局拟确认该更新单元新增拆除范围内权利主体的更新意愿,现将权利人、更新意愿和建筑物现状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公示如下:
一、公示地点:
(一)龙岗区坪地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
(二)深圳市中心村股份合作公司办公楼宣传栏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富民路8号
(三)坪地街道中心社区新兴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改造现场
地址:龙岗大道坪地段3003号
(四)深圳市龙岗政府在线(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网站:http://www.lg.gov.cn/bmzz/csgxj/
二、公示时间:
7个自然日,自2020年3月11日起2020年至3月17日止。
三、意见反馈:
(一)个人反馈的,附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二)多人共同反馈的,附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三)单位反馈的,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51号综合咨询窗口,龙岗区龙岗中心城龙翔大道8033-1号
联系人:徐工,电话:****-********,传真:****-********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时间内持相关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等权属证明材料向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提出书面意见。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能成立的,我局将确认该新增更新单元范围内的权利主体更新意愿符合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申报的要求。
五、特别声明:
本次公示,仅对该更新单元新增拆除范围内的权利人对纳入坪地街道中心社区新兴片区更新单元计划的更新意愿进行公示,不涉及规划方案及拆迁安置补偿等具体事宜。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在该项目列入计划后,由项目改造主体按程序与相关权利人另行协商签订。
特此公示。
附件:
1.坪地街道中心社区新兴片区更新单元计划调整更新意愿公示图
2.更新意愿汇总表
3.深圳市中心村股份合作公司关于同意调整龙岗区坪地街道中心社区新兴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拆除重建范围的情况说明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0年3月11日
********135*****02543.pdf">附件1.坪地街道中心社区新兴片区更新单元计划调整更新意愿公示图.pdf
********135*****31433.pdf">附件2.更新意愿汇总表.pdf
********135*****35968.pdf">附件3.关于同意调整龙岗区坪地街道中心社区新兴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拆除重建范围的情况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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