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进口理由: 一、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含动静态顶空进样器);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由于其应用的特殊性和先进性,需要随时到达现场,甚至到达交通工具无法出入的现场进行监测,因此要满足以下几点要求:1.进口便携式气质将内标气置于仪器内部,与设备是一体化设计,使用人员可以独立实现边走边测,即使在没有标准曲线的情况下也能对分析的物质进行半定量,能够快速给出污染物的大致浓度和污染范围,为应急决策提供技术支撑,而目前国产此类设备暂时没有此功能;2.突发环境事故中对于扩散的气态有毒物,我们需要通过仪器的测量判断安全区域或警戒范围,要求仪器能实时监测,样品可不经过气相色谱分离直接进入质谱检测,通过仪器提供的数据来划定安全区域,通过考察国产此类仪器此应用暂不成熟,无法满足应急事故现场检测需求。3.国产设备真空系统采用机械性的涡轮分子泵,涡轮分子泵是利用高速旋转的叶片抽气的真空泵,它对使用条件要求非常高,且不能全密闭,无法防水,防尘,不能满足现场复杂的环境条件使用,而进口便携式气质联用仪全密闭设计防水、防尘,能适应应急现场复杂的环境条件。综合多方面原因,进口便携式气质起步较早,仪器稳定,技术成熟,市场占有率高,能满足复杂的现场监测需求,目前国内便携式气质联用仪尚处于起步阶段,在多方面与进口设备存在一定差距,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进口产品,因此申请购置进口设备。二、便携式微生物实验室;便携式微生物实验室由于其应用的特殊性和先进性,需要随时到达现场,甚至到达交通工具无法出入的现场进行监测,因此要满足以下几点要求:1.便携式微生物实验室是一体化设计,小巧,轻便,可以直接带到现场检测。应用对应的培养基,可以较快速地现场测量水中不同微生物,能够快速给出污染物的大致浓度和污染范围,为应急决策提供技术支撑,而目前国产此类设备暂时没有此功能;2.突发环境事故中对于有些有毒有害的物质,我们需要通过仪器的测量判断安全区域或警戒范围,通过考察国产此类仪器此应用暂不成熟,无法满足应急事故现场检测需求。3.目前国产设备在检测的准确性和稳定性方面不可靠,便携式微生物实验室提供滤膜法、最大可能数法、有无法等符合国标或USEPA的微生物检测方法,将复杂的操作步骤化繁为简,大大减少了污染的机会,避免操作带来的误差,能适应应急现场复杂的环境条件。 三、便携式微生物实验室具体参数1.工作条件1.1电源:12Vdc?或可选整流器1.2环境操作温度:0~40°C1.3储存温度:-40~60°C1.4温度范围:高于环境温度5~50°C1.5预热时间?2±?1小时2.技术参数2.1MF法总大肠菌群和大肠杆菌培养基灵敏度:1CFU/ mL2.2?便携式培养箱参数:(1)温度稳定性:±0.5°C(2)预热时间:2±1小时(3)容量:42个50mm培养皿或40个直径的19 mm?MPN?管或?6?个P/A?瓶(4)外部尺寸:30.5 x 30.5 x 25 cm (12 x 12 x 10")(5)内部尺寸:20 x 20 x 15 cm(8 x 8 x 6")(6)重量: 1.8 kg (4 lb)3.仪器配置3.1?标准配置:(1)?使用手册(2)便携式培养箱(3)?含除氯剂的取样袋(200个)(4)?过滤器组件(5)?漏斗、培养皿、纸片等测试耗材(200次)(6)?便携式2.5倍和5倍发光放大镜(7)?镊子(8)?酒精灯(9)?温度计(10)?用于表面消毒的杀菌布(5块)(11)?手持式计数器(12)?培养皿架3.2?其他配件:115/230伏交流电电源3.3?其他耗材:吖啶橙总细菌培养基、m-ColiBlue培养基、MI培养基、培养皿组件等综合多方面原因,进口便携式微生物实验室,仪器稳定,技术成熟,符合国标或USEPA的微生物检测方法,将复杂的操作步骤化繁为简,市场占有率高,能满足复杂的现场监测需求,目前国内该类设备尚处于起步阶段,目前市场上无成熟的产品,具体参数也无法比较。便携式微生物实验室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进口产品,因此申请购置进口设备。三、手持式测油仪;1、荧光光度法测量;2、萃取溶液为正己烷;3、检测范围:双光程:0~1000ppm 50ppb~50ppm;4、检出限:5ppb;5、测量精度:5%;6、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详见附件 7、是否为限制进口或禁止进口产品: 否 8、公示期:2020-03-12至2020-03-169、ppp项目: 否10、采购人名称:贵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联系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青云路476号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11、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阳光致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贵阳市花果园国际金融街1号楼1单元30层11号  项目联系人: 王麟  联系电话: 173*****02112、财政部门:贵阳市财政局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神奇路8号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进口产品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进口产品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五日内,组织原论证专家进行补充 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作出不同意采购进口产品的论证意见;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采购人应当将异议意见、 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包括公示网页截图)以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核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 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