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下][竞卖]湖东电力机务段社会化供餐招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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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东电力机务段社会化供餐招商公告

时间:2020-03-11 16:55:44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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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东电力机务段实施社会化供餐招商,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主体: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湖东电力机务段

二、招商项目:

项目共划分2个包件:

第一包件湖东电力机务段湖东地区(部分)、大西地区、大同地区各车间、科室职工统一供餐;

第二包件湖东电力机务段湖东地区(部分)、朔州大新站地区大同折返车间职工统一供餐;

三、招商范围

为湖东电力机务段湖东地区、大西地区、大同地区、朔州大新地区大同折返车间职工统一供餐。

四、招商项目简介

1.湖东电力机务段采用社会化供餐招商模式,主要为湖东电力机务段湖东地区、大西地区、大同地区、大同折返车间等职工的用餐,满足每天生产作业的职工供餐及相关的餐厨服务工作。

(1)第一包件:湖东电力机务段湖东一食堂、大西食堂、大同食堂的供餐。


序号

食堂

早餐

午餐

晚餐

备注

时间

人数

时间

人数

时间

人数

1

湖东一食堂

6:45-8:40

987

11:45-12:45

763

17:45-19:40

822

乘务员带餐窗口24小时提供服务

2

大西食堂

7:00-8:00

136

11:40-12:30

101

18:30-21:00

115

3

大同食堂

7:00-8:00

46

11:40-12:30

95

18:30-21:00

42

备注:人数为发包方根据现发生的预测人数,发包方不承诺就餐人数固定。

(2)第二包件:湖东二食堂、大同折返车间伙食团

序号

食堂(伙食团)

早餐

午餐

晚餐

备注

时间

人数

时间

人数

时间

人数

1

湖东二食堂

6:45-8:40

419

11:45-12:45

396

17:30-20:30

未知

2

大同折返车间伙食团

7:00-8:00

30

11:30-12:30

30

17:30-20:30

40

备注:人数为发包方根据现发生的预测人数,发包方不承诺就餐人数固定。

2.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3.招商限高价

(1)第一包件:供餐标准最高限价每人每天34元,其中早餐7元/人,午餐17元/人,晚餐(夜宵)10元/人(不含水、电、冬季取暖及房租费),预估合计金额2190.2万元(2020年4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2)第二包件:供餐标准最高限价每人每天34元,其中早餐7元/人,午餐17元/人,晚餐(夜宵)10元/人(不含水、电及房租费),预估合计金额 689.2万元(2020年4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3)各包供餐品类标准详见“竞商要求”中:湖东电力机务段日常供餐标准。

(4)竞商方收取的管理费(含人工成本、利润)比例不得高于15%,必要时可由双方委托独立第三方(中介机构)对相关经济业务进行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

五、竞商企业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法人营业执照应合法有效,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和能力。

2、在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包括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有完善的管理服务体系及一定数量人员的综合管理服务团队。

3、公司经营状况正常,财务资金状况良好,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财务管理能满足公司经营的需要,且能提供距本次招商最近三个年度的纳税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至今的年度纳税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可不提供。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工商管理行政机关列入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竞商方需提供其与其所雇佣人员签订的经相关行政单位备案的劳动合同,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为其雇佣人员缴纳必要的社会保险。竞商方应将符合条件的劳动合同及相关行政单位出具的备案表向发包方提供复印件。

6、本次招商不接受代理商竞商。

7、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六、竞商要求

1. 日常供餐标准

每餐类别

品种要求

早餐

主食

蒸面类

不少于3种(馒头、花卷、窝头、素包子、豆包等)

煎烤类

不少于3种(烧饼、烙饼、馅饼、发面千层饼等)

煮面类

不少于2种(压豆面、刀削面、朝鲜面、手擀面等),面食配卤不少于2种(1荤/1素),其中配卤中固状物不少于70%,并搭配3至6种配料(韭菜酱、黄瓜丝、葱丝、蒜、辣椒调料等)

副食

鸡蛋

水蒸蛋、茶蛋等,限量1个

小菜

3种,新鲜蔬菜不少于2种、成品咸菜类不多于1种

粥类

不少于2种(小米、大米、黑米、薏米、燕麦、红豆等),粥内固体食材不少于15%。

汤类

不少于3种(牛奶、豆浆、紫菜拌汤、羊杂粉汤、开锅豆腐汤等),汤内固体食材不少于25%其中每日至少1种荤汤(丸子汤或粉条汤)。

奶类

每人限量1份(袋)

蒸菜

不少于2种,玉米、南瓜、红薯等。

午餐

主食

米饭

不少于1种(大米、黑米等)

蒸面类

不少于6种(馒头、花卷、包子、花馍、素糕、杂粮卷、攸面等),其中包子类3种(1荤/2素),另主食至少2种杂粮制作。

煮面类

不少于2种,面食配卤不少于2种(1荤/1素),其中配卤中固状物不少于70%,并搭配3至6种配料(韭菜酱、黄瓜丝、葱丝、蒜、辣椒调料等)

其它

每日要供应一种特色面食(炒馒头、焖面、攸面、炒饼、糯米糕等)

蒸菜

不少于2种,玉米、南瓜、红薯等。

主菜

限量1份(每周7天猪肉类不小于4次、鸡类不多于2次、每周分别有1次鱼肉、牛肉/羊肉)每份不少于250g,佐料不超5%。

每周七天

猪肉类(烧肉、排骨、四喜丸子、酱梅肉等)

鸡肉类(鸡翅、鸡腿等,每份长度不小于8cm

鱼肉(一周一次,一周带鱼、一周大鱼块,每份长度不小于8cm、宽度不小于6厘米

牛/羊肉(每周一次)

菜类

荤菜

3种(每周7天猪肉类4次、鸡肉类3次,其他搭配牛肉等),除肉类主材以外的佐料不超50%,一菜勺中1.5*3厘米的肉片不少于6个。

素菜

2种(根据季节和职工喜好调整,一周同一菜供应次数不超2次)

凉菜

1种(每周7天供应不同类型凉菜,严格按照凉菜操作标准制作)

汤类

绿豆汤

夏季供应(5月1日9月30日

蛋花汤

鸡蛋、蔬菜等配料不少于10%春冬季供应(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面汤

煮面条汤,满足用餐需求。

水果

限量每人1份

晚餐

主食

米饭

蛋炒米饭1种,其中蛋配料不少于5%。

蒸面类

不少于2种(馒头、花卷、花馍、发糕等)

煎烤类

不少于2种(烧饼、烙饼、发面千层饼等)

煮面类

西红柿鸡蛋蔬菜汤面,每份汤面中固状食材不少于70%。

菜类

荤菜

2种(每周7天猪类不小于3次、鸡类不多于3次,其他搭配牛肉等),除肉类主材以外的佐料不超50%,一菜勺子中1.5*3厘米的肉片不少于6个。

素菜

2种(根据季节和职工喜好调整,一周同一菜供应次数不超2次)

小菜

1种(每周7天供应不同类型小菜)

汤类

1种(大米粥、小米粥),粥中要搭配南瓜、胡萝卜等配料。

备注:

1. 选用食用油(不可选用转基因油、不可选用动物油,食用油必须为成品包装,大型生产商生产)。

2. 其他食材供货渠道必须合规,有正规资质,食品原材料符合食品质量要求,进行索证索票记录。

3.根据菜品评价和职工用餐情况做好菜品花样调整。

4.根据传统节日,适当调整提升菜品质量和花样,向食堂供应水饺、油糕、汤圆等食品。

5.供应的蔬菜类要合理搭配营养,四季均衡,不可因季节影响,供餐蔬菜单一。

6.各供餐食堂按照该菜单标准制定。每天平均就餐人低于500人的,可根据上述标准适当减少同类花样,但标准不降低。

注:竞商方要保证在供餐时间内按时、按量供应,因招商方生产作业时间等因素造成用餐延误,竞商方要及时供餐,如遇生产任务等紧急情况需送餐到现场。

2.其他事项

(1)竞商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以及国铁集团、集团公司、招商方有关管理规定,采购原材料、食品加工、食品供餐,保证食品安全、厨房餐厅环境卫生、服务有序。

(2)竞商方必须具备丰富的食堂经营管理经验,规范化管理,不断提升管理质量。必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得转租、转包、分包,不得自行安排对餐厅和厨房进行改造。

(3)餐料费用由竞商方负责,竞商方使用的原材料必须合法合规,并按照规定合法处置餐厨垃圾。为确保餐品质量,便于监督检查,竞商方要安排专人按照索证索票记录要求进货查验登记(包括品名、单价、数量、进货渠道、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出库登记,以及食品留样和登记。

(4)炊厨设备设施在双方交割之日起按现状交接,交接后炊厨具补充及日常维修由竞商方负责;构成高价耐用及固定资产的炊厨设备购置、大修费用由招商方负责;食堂水、电、冬季供暖、房屋费用由招商方承担;燃气费用由竞商方负责,竞商方使用期间发生的水、电、气、房屋等设施设备损坏,由竞商方承担全部责任。

(5)竞商方按照招商方每日每餐就餐需求供餐。加工质量、操作规范及服务态度满足标准,必须在招商方提供的场所内进行食品制作,方可供应。

(6)竞商方负责日常餐厨管理,具体包括人员安排、菜肴的营养配餐制作、环境卫生、餐厨服务、餐厨设备日常维修保养等,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规范完备的管理制度,餐厅、厨房及外部周围卫生均属于负责范围,卫生检验检疫、卫生防疫均要达到规定标准。因竞商方未落实相关要求导致招商方发生损失的,竞商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责任。

(7)竞商方每周四按照供餐标准制定下周每餐菜谱,遇节假日提前三天制定,制定后由招商方食堂管理部门审核后实施,菜谱确定后不可随意改变,菜谱调整必须提出申请,经招商方同意后方可调整。

(8)竞商方提供的服务应满足用餐需求,配备足够的服务人员,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相关岗前、岗中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从业规范、设备操作、食品卫生、厂区安全等,另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方可从业(费用由竞商方负责)。

(9)竞商方负责人按照要求参加招商方召开的有关工作会议,听取意见,并及时进行改进,并提供《食品安全承诺书》和《从业廉洁承诺书》。

(10)竞商方人员的一切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自负,用工须符合国家劳动、社保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竞商方与其提供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因竞商方用工原因所产生的纠纷全部由竞商方负责。服务人员在合同期间因公负伤,因公或非因公死亡,因病治疗等情况需要享受各种社会保险待遇时,由竞商方按国家和竞商方所在省的有关规定办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11)因竞商方造成的安全问题,均由竞商方承担由此带来的所有责任和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招商方及第三方的民事赔偿责任、招商方因此遭受的行政处罚等)。

(12)竞商方按照招商方相关管理规定,加强供餐服务管理,并按照供餐管理考核、供餐满意度调查、供餐单位退出机制、日常监督管理标准等要求,服从监督管理、考核,认真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13)因竞商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合同解除后竞商方应向招商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招商方造成的损失,竞商方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4)竞商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招商方交纳壹拾万元整(小写:100000元)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用以担保招商方所提供食品质量违反国家卫生和食品安全等相关标准及国铁集团、太原局集团公司有关规定,以及竞商方其他违约行为对招商方造成的损失。发生违约行为,招商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付,竞商方应于扣付之日起5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竞商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30日内不计息退还。

(15)履约过程中自觉接受招商方监督管理和相关考核,若合同履行期满或合同因其他原因终止的,配合招商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完成,并经招商方同意后方可撤离。若竞商方未交接或未经同意撤离,当月费用不予结算,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集团公司申报列入“黑名单”。

七、报名及资格预审

1.报名方法:竞商方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开户行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声明及授权人身份证),以及近年来从业经历、良好信誉评价等证明材料。

2.报名时间:2020年3月12日2020年3月18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资格预审:完成报名后,竞商方请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开户行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声明及授权人身份证)和近年来从业经历、良好信誉评价等证明材料,各类材料需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到湖东电力机务段进行预审。

4.联系方式及联系人:夏如元

联系电话:****-*******

工作时间:8:30-17:30


相关公告:无

标签: 招商 社会化 机务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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