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荣县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服务项目公告
柘荣县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服务项目公告
关于购买柘荣县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服务项目
第三方服务的询价公告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0年福建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闽环保监测〔2020〕2号)要求,做好柘荣县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现就柘荣县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进行采购询价,欢迎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
一、询价项目
柘荣县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技术服务项目。
二、资格要求
1.检测技术服务单位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主体资格及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检测技术服务单位应取得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能力验证通过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具备独立承担本次项目的检测能力。
3.参加本次竞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三、其他要求
请有意参与本项目单位请于2020年3月13日前,将承接本项工作的工作实施方案、报价及CMA证书及附表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报送到宁德市柘荣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曾炎
联系地址:福建省宁德柘荣县柳城东路138号
联系电话:138*****280、*******
附件:柘荣县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监测技术服务项目方案
宁德市柘荣生态环境局
2020年3月6日
附件:
柘荣县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监测技术服务项目方案
1.监测范围:柘荣县黄柏乡、宅中乡、富溪镇、楮坪乡、英山乡、乍洋乡六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2.监测项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河流总氮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共28项。
3.监测频次:每半年监测1次,全年2次。
4.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内部质控执行《2020年福建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有关要求,监测任务承担单位负责统一实施内部质控并对监测数据质量负责。
5.报告要求和付款方式
采样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监测报告,并将报告盖“CMA资质认定章”后寄3份到宁德市柘荣生态环境局;工作结束后一次性支付检测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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