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24线迎宾路口至春源工业村路段地方配套品质提升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国道324线迎宾路口至春源工业村路段地方配套品质提升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公告编号 | 汕建交(2020)31 | 工程编号 | ****************01 |
工程名称 | 国道324线迎宾路口至春源工业村路段地方配套品质提升工程勘察、初步设计 | ||
立项批文文号 | 汕市发改招函[2020]1号 | ||
招标人 | 汕头市公路局直属分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 | ||
勘察单位 | / | ||
联系人 | 李工、郑工 | 联系电话 | ****-********、****-********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 |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全长约6.4公里,根据2月29日市政府工作会议和3月5日市领导带队察看中心城区国省道品质提升建设现场会议精神,重新调整该路段路幅布置,将现状5米中央分隔带改为硬隔离,扩宽慢行道,按规划新建污水管道,移除两侧人行道现有的芒果、小叶榕等行道树,调整位置重新种植路树,其他内容按品质提升要求增补(最终以市发改部门立项批复建设内容为准)。项目投资匡算29207万元,其中建安费用23635万元、初步勘察费(含钻探)65万元、初步设计费308万元(最终均以市财政部门审核结果为准)。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其它:财政资金。 | ||
招标内容 | 本次招标共设1个合同段,招标范围为国道324线迎宾路口至春源工业村路段地方配套品质提升工程勘察、初步设计。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资质见附件,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2.根据粤建市[2015]52号文,广东省外企业及拟派人员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不能参加投标。二、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三、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12日至2020年3月18日每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持①单位介绍信原件、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确保不易散落并加具封面购买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以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中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为准。六、发布公告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头交通运输局公众网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公告为准。在规定的购买招标文件期间,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发布公告延长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在延期时间内,已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购买招标文件;(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不再招标。 | ||
发布媒体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中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汕头交通运输局公众网 | ||
交易场所 | 市交易中心 |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交通运输局 | 联系电话 | ****-********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4-12388 |
购买时间 | 2020-3-12 9:30 ~ 2020-3-18 16:30 | ||
购买地点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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