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项目公告】江苏大生润达车业有限公司新增环保设施项目

【批准项目公告】江苏大生润达车业有限公司新增环保设施项目

1、文件名称:关于江苏大生润达车业有限公司《新增环保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2、文号:通港闸行审环许【2020】9号

3、时间:2020年3月12日至2020年3月18日

4、批文:见附件

5、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6、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9关于江苏大生润达车业有限公司新增环保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pdf

标签: 环保设施 润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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