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程学院水利综合实验室工程

长春工程学院水利综合实验室工程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SYZX2007-1、

长春工程学院的水利综合实验室工程 ,已由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2.1、规模:2242.3平方米;结构类型:框架;招标范围:建、电、暧;资金来源:自筹;2.2、工程建设地点为 ;长春市红旗街64号 2.3、计划开工日期为 2007年 6月30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07 年9 月30 日;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 标准。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 招标工程项目(标段)的投标。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叁 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6、投标申请人可从长春市政务中心 处获取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07 年6 月14 日至2007 年6 月20 日,每天上午9 时00 分至11 时00 分,下午13 时00 分至 15时3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1000 元,当投标人退还全部图纸时,该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本公告第6条说述的资料如需邮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 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8、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投标总价的 %或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7 年6 月27 日9 时00 分,提交到长春市政务中心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0、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长春市政务中心开标室 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招 标 人:长春工程学院办公地址:红旗街64号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春城大街789号 邮政编码:130062 联系电话:******** 传 真:********联 系 人:于宁日期:2007年6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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