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定点医药机构全面监督检查服务第1次 招标公告
2020年定点医药机构全面监督检查服务第1次 招标公告
宁乡市医疗保障局宁乡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定点医药机构全面监督检查服务第1次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03月11日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金额(元) |
1 | 其他服务 | 宁乡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定点医药机构全面监督检查服务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项 | 995000 | 995000 |
委托代理编号:HNKQ-2020-CG002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委托代理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供应商需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说明: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具体是指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②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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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宁乡市医疗保障局 | 采购代理机构: | 湖南坤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李先生 | 联 系 人: | 喻女士 |
电 话: | ****-******** | 电 话: | ****-******** |
地 址: | 宁乡市行政中心第一办公区东三栋 | 地 址: | 宁乡市花明北路财汇立方10楼1003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2020 年3 月11 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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