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家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发起人招标公告

第五家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发起人招标公告

扬中市第五家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发起人的确定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ZZC-(2011)公字第18号
欢迎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编号:YZZC-(2011)公字第18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供应商具备的资质条件

1、具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进入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条件;

2、必须遵守国家、江苏省、扬中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3、必须遵守扬中市委扬发[2007]年46号文件《扬中市招投标大市场廉政监管办法》按规定取得《廉政准入通知书》;

4、投标人由企业法人和自然人组成(投标人成员不少于3-10个非关联的法人或自然人);

5、投标人成员控股方必须是有一定实力的法人实体,参与发起的自然人必须具有自有资金出资能力和资格(党、政、群机关、金融机构及国家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不得参与);

6、投标人成员是企业法人的,必须从事生产经营三年以上,其出资额不得高于企业上一年度末所有者权益的35%。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信用等级证书、近三年有资质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08-2010年度)、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征信系统中的信贷记录;

7、投标人成员是自然人的,应有一定的实业背景,其出资额不得高于3000万元人民币。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如果有,请提供。)、工作单位证明、个人简历,个人信用信息库系统中的信贷记录;

8、最大股东及关联方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40%,全部股东应不少于3个非关联的法人或自然人;

9、投标人成员近5年内在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个人信用信息库两大征信系统中出现不良信贷记录的不得报名。

10、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上述第6-7项有效期内资质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及承诺函(见“扬中政府采购网”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标书下载”,用户名和密码均为zfcg,打印后加盖公章,不得修改其条款)参加资格预审,预审不合格的不得领取招标文件,其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预审通过后拷贝标书(U盘自备)。

二、项目名称:扬中市第五家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发起人的确定

三、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地点

1、时间:2011年11月1日---2011年11月14日(正常工作时间)

2、地点:扬中市招投标交易市场(扬子中路168号)

四、投标地点:扬中市招投标交易市场(扬子中路168号)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1年11月22日下午2:10,届时请供应商代表出席会议。

六、联系人:蒋迎梅

联系电话及传真:****-********

扬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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