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乐清市旧城改造指挥部乐清市新农村建设旧城改造“二区五路”工程安置房BT(建设-转让)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的公开招标公告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乐清市旧城改造指挥部乐清市新农村建设旧城改造“二区五路”工程安置房BT(建设-转让)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的公开招标公告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乐清市新农村建设旧城改造“二区五路”工程安置房BT(建设-转让)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乐清市旧城改造指挥部委托,就乐清市新农村建设旧城改造“二区五路”工程安置房BT(建设-转让)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CG201111A01
二、招标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工程概况综合说明:
1、项目名称:乐清市新农村建设旧城改造“二区五路”工程安置房BT(建设-转让)项目。
2、项目地址:乐清市中心区G-a12、G-a13号地块(滨海新区)。
3、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376934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83992平方米;其中G-a12地块共有14幢高层住宅,G-a13地块共有12幢高层住宅。
4、投资估算:本项目投资约为15亿元人民币(不含土地款),具体以BT合同为准。
5、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和范围为按招标人所提供设计图纸内容完成建筑、安装工程和场地内市政道路、景观绿化等附属配套工程的投融资、建设及项目移交。
6、投资建设方式:本项目采用BT建设模式,即将本项目的投融资、管理和施工总承包工作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合适的投资人。投资人负责在工程建设期内,在指挥部及有关监理等单位的监督下就本项目进行工程融资、管理、施工总承包工作,工程按合同规定竣工验收合格后由业主回购,并由业主向建设方支付回购价款的一种融资建设方式。
7、建设工期要求:本项目建设工期G-a13号地块为1095日历天,G-a12号地块为1460日历天,工期以工程开工之日起算,至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交付使用止。
8、其余未尽事宜投标人可以向招标人咨询。
四、回购期限及回购价款组成:
1、回购期限:本项目回购期限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使用后,12个月内一次付清。招标人保留提前支付的权利,如提前支付投资收益按实际发生的时间结算。
2、回购价款组成:回购价款=工程建设结算价+工程建设管理费+融资回报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2、投标人为依法成立且在中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在1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3、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的管理能力、财务状况及资信等须满足以下要求:
4.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履约情况良好并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投融资能力,有能力筹集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资金:
4.1.1投标人上一年度(2010年12月30日)净资产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
4.1.2投标人在过去三年(2008年~2010年)营业总收入不少于150亿元人民币,提供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1.3投标人须出具投入本项目不低于投资金额30%的自有资金承诺函;
4.1.4投标人资信良好,且在过去两年未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任何原因而使合同被业主解除或有不良行为记录或存在违约违规行为受上级部门通报处理;
5、投标人拟派人员配备须满足以下要求:
5.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及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且投标截止时无在建项目;
5.2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A类证书”;
6、投标人须具有已完成或正在建设的10万平方米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8日至2011年11月10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2、招标文件集中发售时间:2011年11月11日至2011年11月17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地点:浙江省乐清市乐成镇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A07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2月2日 上午9:30
八、投标地点:浙江省乐清市乐成镇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
九、开标时间:2011年12月2日 上午9:30
十、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保函: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80万元整,投标保函人民币10000万元整。其中投标保函需在报名前提交,只接受银行保函。
交付方式: 电汇/汇票/本票等转帐方式
●账户一:
名 称:乐清市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中信银行温州乐清支行
●账户二:
名 称:乐清市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农行乐清市支行营业中心
●账户三:
名 称:乐清市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乐清市支行
投标供应商在参加投标活动时可任意选择其中一个账户办理保证金相关事宜。
十一、投标供应商报名时须按下列要求提供资料并装订成册:
a) 投标保函原件;
b)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c) 投标人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备查;
d)投标人经审计的近三年(2008年~2010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备查;
e)投标人投入本项目不低于投资金额30%的自有资金承诺函原件;
f)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以及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备查;
g)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A类证书”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职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备查;
h)投标人已完成或正在建设的10万平方米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建设承包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备查;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并携带原件备查。采购机构将根据报名的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认真核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乐清市旧城改造指挥部
采购单位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机构名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技术咨询单位: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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