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上虞区环境监察大队环保监控系统第三方监理服务项目(三年)的征求意见
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上虞区环境监察大队环保监控系统第三方监理服务项目(三年)的征求意见
一. 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合格投标人: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上虞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维单位、在线监控设备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由采购人负责审查。
三.征求意见回复:
1、意见递交时间:2020年3月17日16时30分前(节假日除外)递交
2、意见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虞区城北锦茂大厦11楼),外地可扫描件发送邮箱至********74@qq.com扫描件必须签字(盖章)。
3、意见接收机构: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区环境监察大队
4、联系人:陈圣楠/余先生
5、联系电话:159*****926 /135*****858
绍兴市上虞区环境监察大队
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2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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