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梁0#块模板、一级粉煤灰、锚具、中空锚杆招标公告

连续梁0#块模板、一级粉煤灰、锚具、中空锚杆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及依据

1.1采购条件

本谈判项目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建南宁至崇左铁路项目核准的批复》(桂发改交通〔2017〕163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广西南崇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签订单位),建设资金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目前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采购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新建南宁至崇左铁路NCZQ1标项目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工程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的施工物资连续梁0#块模板(含挂篮模板)、一级粉煤灰、锚具、中空锚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2谈判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谈判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谈判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中华人民共和国谈判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5 《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1.2.6 《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1.2.7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局设物〔2018〕185号);

1.2.8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谈判项目为新建南宁至崇左铁路项目NCZQ1标段,里程范围:DK0+000~DK25+615段(不含留村隧道DK4+120~DK9+845,属盾构区间),正线全长19.484km。我公司所承建新建南宁至崇左铁路NCZQ1标段项目,总投资额6.8亿元,建设工期36个月,于2018年10月进场,正线全长15.579km,管段里程范围DK0+000~DK21+710段(不含留村隧道DK4+120-DK9+845盾构区间),主要工程内容为:路基土石方75.16万断面方。桥梁6.672km/9座,其中:特大桥5829延米/4座,大桥658.245延米/2座,中桥109.602延米/1座,框架桥74.4延米/2座。涵洞242.11延米/10座。预制架设双线混凝土箱梁170孔,现浇双线混凝土箱梁8孔;特殊梁3联,分别是(72+128+72)m连续梁、(40+56+40)m连续梁、(64+2×112+64)m连续梁;隧道3123m/4座,长度分别为1100m、415m、878m和730m。

2.2谈判内容:

详见谈判公告附件四:谈判物资、包件清单及参与竞争性谈判人资格要求。

3.参与竞争性谈判人资格要求

3.1、连续梁0#块模板(含挂篮模板):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谈判产品设计、制造、供应能力和运输能力,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经营范围符合谈判物资经营范围。参与谈判厂家必须为生厂商,不接受代理商。

3.1.2、生产能力要求:参与竞争性谈判人具备模板加工年产量1万吨以上生产能力;

3.1.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注册资本金200万元(含)以上,需提供近2年【(2017、2018)年连续2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参与竞争性谈判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和管理制度;

3.1.5、供货业绩要求:具备近两年【(2018、2019)年连续2年】为国家等重点工程提供谈判物资的供货业绩,且应用效果良好的证明文件。

3.1.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社会信誉,近两年【(2018、2019)年连续2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引起的诉讼或仲裁,近两年不存在合同中违约或被逐,参与谈判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两家谈判物资的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证明。

3.1.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谈判物资,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参与谈判;

③本次谈判不接受在《2018年版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评价为黑的供应商。

3.2、一级粉煤灰:

3.2.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谈判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经营范围符合谈判物资经营范围。
3.2.2、生产能力: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分选设备,一级粉煤灰年均产量达到5万吨(含)以上,必须是电厂原厂生产的粉煤灰, 不接受二次加工的产品。
3.2.3、财务能力: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3.2.4、质量保证能力:具有近2年【(2018--2019)年连续2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每年不少于1份。代理商提供所代理的生产商的检测报告。

3.2.5、供货业绩:参与竞争性谈判人具有谈判物资近2年【(2018--2019)年连续2年】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谈判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3.2.6、履约信用:参与竞争性谈判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2年【(2018、2019)年连续2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2年【(2018、2019)年连续2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两家同类谈判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2.7、发票要求: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2.8、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2.9、其他:参与竞争性谈判人要注明粉煤灰来源电厂详细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代理商要出具电厂的代理授权书(代理销售协议)或电厂粉煤灰总经销商的代理授权书(代理销售协议),如果是总经销商出具的授权函,还应同时出具电厂针对该总经销商的授权函;厂家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一个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生产商的产品参加投标。

3.2.10、本次谈判不接受在《2018年版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评价为黑的供应商。

3.3、锚具:

3.3.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谈判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经营范围符合谈判物资经营范围。

3.3.2、生产能力要求:参与竞争性谈判人具备铁路锚具年产量400万孔以上生产能力。

3.3.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含)以上,需提供近2年【(2017、2018)年连续2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谈判物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17年至2018年铁道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合格谈判物资检验报告;各项质量指标满足 《预应力筋用锚具、夹片和连接器》(GB/T14307)、以及满足中国铁路产品认证中心【(2012)098号】和【(2012)211】号文等现行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参与竞争性谈判人具有“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代理商提供所代理的生产商的检测报告。

3.3.5、供货业绩要求:具备近2年【(2018、2019)年连续2年】为国家等重点工程提供谈判物资的供货业绩,且应用效果良好的证明文件。

3.3.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社会信誉,近2年【(2018、2019)年连续2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引起的诉讼或仲裁,近两年不存在合同中违约或被逐,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两家谈判物资的甲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证明。

3.3.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代理商要出具生厂商的代理授权书(代理销售协议);

③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④、本次谈判不接受在《2018年版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评价为黑的供应商。

3.4、中空锚杆:

3.4.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谈判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经营范围符合谈判物资经营范围。

3.4.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锚杆年生产能力达200万米以上。

3.4.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注册资本金200万元(含)以上,需提供近2年【(2017、2018)年连续2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4.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谈判物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谈判物资近2年【(2018、2019)年连续2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代理商提供所代理的生产商的检测报告。

3.4.5、供货业绩要求:具备近2年【(2018、2019)年连续2年】为国家等重点工程提供谈判物资的供货业绩,且应用效果良好的证明文件。

3.4.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社会信誉,近2年【(2018、2019)年连续2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引起的诉讼或仲裁,近两年不存在合同中违约或被逐,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两家谈判物资的甲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证明。

3.4.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代理商要出具生厂商的代理授权书(代理销售协议);

③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④、本次谈判不接受在《2018年版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评价为黑的供应商。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与谈判者,请于2020年3月11日至2020年3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将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开票信息、身份证复印件、谈判申请表及谈判文件款电汇底单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采购方谈判文件购买联系人邮箱,向采购方报名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购买联系人:朱孟堂(139*****058邮箱:********47@qq.com)。

4.2本次购买谈判文件采用银行电汇,售后不退。参与竞争性谈判人须在购买谈判文件前将所购置包件款电汇(不接受现金、信汇、个人汇款等方式,仅接受公对公普通银行电汇和网汇)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相关汇款单据或页面内容中注明谈判编号及购买包件号。

4.3谈判文件均为电子版出售,若需纸质文件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采购方将在收到汇款和邮购通知后,立即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但不对邮寄过程中的迟误或遗失负责。

开户名称: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新建南宁至崇左铁路NCZQ1标项目部

开 户 行:建行南宁明秀西路支行

账 号:****************0376

4.4本次谈判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5采购人不接受未购买谈判文件的厂商参与谈判。

5. 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5.1谈判申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0年3月17日上午08:30-09:30,递交谈判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谈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3月17日上午09:30,地点为广西省南宁市江南区桂威商混站旁中铁二十二局项目部四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谈判

6.1谈判时间:2020年3月17日上午09:30。

6.2谈判地点:广西省南宁市江南区桂威商混站旁中铁二十二局项目部四楼会议室

7. 谈判保证金

7.1本次谈判保证金的金额为每包件人民币伍仟元整,必须在谈判前汇入本次谈判的资金账户(不接受现金),过期视为放弃谈判。

开户名称: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 号:****************3383

7.2采购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参与竞争性谈判人和采购人退还谈判保证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参与竞争性谈判人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销其谈判申请文件;

(2)采购人在收到签约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新建南宁至崇左铁路NCZQ1标项目部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桂威混凝土有限公司旁

联系人及电话:贺成强 147*****556

电子邮件:********1@qq.com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一日

标签: 锚杆 锚具 粉煤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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