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绩溪》陈列室综合艺术布展工程设计施工招标公告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绩溪》陈列室综合艺术布展工程设计施工招标公告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绩溪》陈列室综合艺术布展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绩溪》陈列室综合艺术布展工程已由绩溪县发改委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绩溪县档案局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绩溪县档案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位于绩溪县档案局一楼展览大厅,可供使用的平面面积约500平方米。
2.2本主要内容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绩溪》陈列室综合艺术布展设计与施工项目:利用大量的档案史料、配以图片文字,并以声、光、电等多媒体技术与展板展柜等传统手法相结合为手段,全景式、多角度、立体化展示绩溪的历史与现当代发展成就。
2.3计划工期 58 天;
2.4招标范围为展览大厅区域的装饰和布展设计及施工,包括装饰、布展、灯光照明、沙盘、电子翻书、展柜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装饰装修专业设计施工一体化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含)以上资质;近三年以来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近三年以来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证明、无拖欠农民工资等不良记录;
3.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师职称;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执业证书)或三级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类似项目业绩指展厅面积在500㎡以上或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以上的陈列馆展厅设计和施工项目(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和验收记录复印件为准,原件核查)。
4、投标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日至2011年11月7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30分至 17 时。
报名地点:绩溪县招投标中心(华阳镇派出所隔壁)。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文件出售时间:2011年11月1日至2011年11月7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30分至 17 时。
文件出售地点:绩溪县招投标中心。
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本,图纸及方案文本光盘1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 22 日 9 时,地点为绩溪县招投标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报名联系方式:
绩溪县招投标中心联系人:邵红霞 联系电话:****-*******
9、备注:
9.1报名人如注册地为绩溪县外企业按绩溪县住建委建管[2011]173号《外地建筑企业进绩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到绩溪县建筑业管理局办理进绩备案后方可参加投标报名。(特殊办理),特殊办理进绩备案手续,具体办理手续详见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www.ahjxzjw.gov.cn。备案联系人:王飞,联系电话:****-*******。
9.2 报名人应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等原件报名,报名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本单位人员,需持本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投标企业统一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清单)用以证明,招标人不接受非投标单位人员的投标报名。
绩溪县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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