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家具、灯具采购公告
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家具、灯具采购公告
询价公告
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组织顺昌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家具、灯具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报价。
1、备案编号:H6-SCDSB-XJ-202001-B0995-IDN.
2、项目编号:FJHS-*******。
3、询价内容及要求:详见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及询价通知书第四章》。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无。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六章。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1月22日至2020年02月0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除外),每天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顺昌县中山中路医药公司二楼)领取招标文件。
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0-02-05 09:00 (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顺昌县中山中路2号医药公司三楼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谈判时间及地点:2020-02-05 09:00 ,顺昌县中山中路2号医药公司三楼
9、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无
10、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顺昌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顺昌县城中路50号
联系人:邱越
联系方法:134*****234
代理机构: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顺昌县中山中路2号医药公司二楼
联系人:高婧蕾
联系方法:****-*******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名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询价保证金 |
1 | 1-1 | 其他家具用具 | 家具、灯具 | 1批 | 410000 | 否 | 410000 | 8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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